移停車格內重機 駕駛嗆警:有這麼嚴重?都不能摸的?

▲駕駛嗆員警。(圖/翻攝YouTube)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法律明文規定,250cc以上的紅、黃牌重機按規定等同於小客車,必須停在汽車停車格。不過,一名男子開車到臺北市忠孝西路和懷寧街口,把停在汽車停車格的一輛重機移到紅線上,還報警處理,被員警說「你沒有犯罪,但你沒道德」,他氣得大罵「我告你誹謗」。警方18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訪問表示,移別人車目前的確無法可罰。

一名重機騎士17日深夜在「重機車友▕ 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臉書社團發文,指停在停車格內的重機被駕駛移走,「四輪車主就在旁邊,接下來他做的事震驚了所有人,自己主動報警,叫警察來理論。」

根據原PO拍攝的影片,當時駕駛對員警說,他把重機移走放好,人也還在場,若騎士被開紅單再跟他說沒關係,「給你移個機車有這麼嚴重?都不能摸的?」

「他原本好好停的,你爲什麼要給他移?」駕駛聽到員警這樣問,立刻回說那自己犯什麼罪;他聽到員警說「你沒有犯罪,但是你沒有道德」,不滿地表示「什麼叫沒有道德?我告你誹謗啊!」

駕駛氣呼呼說,「警察是依法審理」;員警回「我是依法審理啊」;駕駛嗆「你叫依法審理?你有沒有裁判權」;員警回「你有裁判權嗎」;駕駛說「你偵查權而已啦,講瘋話,沒關係,叫個律師跟你玩哪有關係!」

對此,臺北市警察局中正分局交通陳姓組長受訪時指出,移別人車目前無法開罰,但車子移動過程中若有毀損,車主可依《民法》的侵權行爲提告。陳組長說,若車子被移到紅黃線上遭開罰,車主可向警方或監理單位提出申訴撤銷告發單;若車主知道移車者是誰,可通報警方和監理機關,由移車者繳交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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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騎士PO文。(圖/翻攝「重機車友▕ 各區路況、天氣回報中心」臉書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