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火災每年逾百件 醫改會促審視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安泰醫院全面疏散患者及醫護人員,仍造成9死,上百人在狂風暴雨中等待轉院。(本報資料照)

屏東安泰醫院大火造成9人死亡,根據醫策會臺灣病安通報系統年度統計,在醫院的公共意外事件中,火災事件位居第2,每年約會發生140-160起事件。近年陸續發生醫院、護理之家火災致死案,醫改會呼籲政府,重新審視現有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醫療業勞安規則,強化災害的預防及應變成效。

從2000 年宜蘭仁愛醫院(8死)、2008 年臺大醫院手術房(1死)、2012年部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護理之家(13死)、2018年部立臺北醫院護理之家(15死),一直到屏東安泰醫院的9死,爲何養病救命的醫院,竟成火災奪命的煉獄?根據專家統計,過去醫院大火事件,主因是設備老舊或維護不佳、對醫院現有建築及設備狀況瞭解不足、管理機制與演練失能,但在醫院都宣稱人力符合標準、符合相關消防法規或有定期演練。

依據風險預警原則,火災是醫院發生頻率中度、極度嚴重的災難,屬於極重度風險。醫改會指出,醫院有別於一般場域,火災的發生不僅可能有大量傷患,也可能造成設備失效,加上有收治急症或是行動不便,甚至需要仰賴醫療器材的患者。倘若第一時間院方緊急應變系統沒有及時發揮功效、平時針對快速疏散臥牀病人的演練不確實、動線不足等因素,就可能會造成憾事,剛好這次又逢風災,增添救援的難度,但時間剛好是交班時間,倘若不是,在疏散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恐怕會引發更多傷亡。

醫改會呼籲衛福部應重新審視現有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醫療業勞安規則規範強化災害之預防及應變成效,並希望今年上路的《醫預法》,能儘速啓動相關調查,發揮除錯再學習的核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