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國家之瘤!內政部修人團法 徐永明建議加入誠信申報
針對內政部計劃翻修「人民團體法」,強化婦聯會等政治團體的公開透明,規定其有申報財務'、年度預決算等相關義務,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建議,應該參考甫通過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的「誠信申報機制」,規定相關團體要在一定期限內,向內政部申報財產,否則將處以一定金額的罰緩,「有明確法律規範,才能真正檢視這些已快成爲國家腫瘤的各機關所屬財團法人。」
「『人團法』加罰則、制訂『財團法人法』,才能抑制國家之瘤。」徐永明表示,內政部最近要翻修「人民團體法」,強化婦聯會等政治團體的公開透明,並強制規定這類組織有申報財務和年度預決算等相關義務。但根據報導,對於婦聯會這類組織若出現不申報的情況,內政部似乎未加入懲罰條款,「只表明會在公益平臺公佈其動態或基本資料,尚嫌不足。」
徐永明建議,內政部應該參考剛通過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的「誠信申報機制」,規定相關團體要在一定期限內,向內政部申報財產。若沒有依法誠信申報,就能處以一定金額的罰緩。時代力量也已在6月中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至立法院,隨後也有其他黨團跟進提出,希望下會期就能一併在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審查。
「制訂『財團法人法』的重要性,不下於翻修『人民團體法』。」徐永明表示,根據這會期監督農委會底下財團法人的經驗,農委會副主委雖然口頭上說要整頓財團法人,但最後送交至立院的報告,卻有「應付了事」之嫌。
徐永明認爲,唯有儘速通過「財團法人法」,有明確法律規範,才能真正檢視這些已快成爲國家腫瘤的各機關所屬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