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市場利多 李永得:修法讓藝術交易不計個人綜所稅

文化部長李永得。(文化部提供)

爲了提振藝術市場振興,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天在「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拋出大利多,他表示,文化部將推動藝術品交易不計入個人所得總額,並對藝術創作者提出租稅優惠方案綠委吳思瑤更說,立院將啓動討論,強化國家博物館、文物館,建立「國家級購藏基金」,由國家帶頭蒐購好作品,帶動產業發展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今與黨籍立委吳思瑤,舉辦「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文化部長李永得、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等人受邀出席。

黃國書表示,在後疫情時代香港的藝術產業正面臨嚴峻考驗,所以臺灣就應該思考藝術市場如何振興。然而,根據賦稅資料顯示,去年一整年,臺灣在藝術交易市場課徵到的稅還不到2千萬,讓他感嘆臺灣明明很有優勢,也有很好的藝術創作者,但藝術品交易市場卻沒有過去那樣活絡,甚至漸漸凋零。

因此,爲了振興市場,黃國書說,稅制問題必須改變。他解釋,臺灣有非常多優秀的藏家,就像臺中有一位藏家,在香港拍賣出一件20億的藏品,結果購買者也是臺灣人,就讓他在想,爲什麼藝術品交易不能在臺灣呢?如果永遠在國外拍賣,臺灣一方面課不到稅,對藝術產業也會幫不上忙。

因此,黃國書說,經與賦稅署討論,認爲應該要改變目前所得稅的稅制,透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修正,把藝術品的交易,不必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進而把藝術品留在臺灣交易。他強調,透過稅制的改變,將能活絡藝術品市場,同時也振興周邊產業跟着發展。

對此建言,李永得在致詞時拋出大利多。他說,2018年臺灣的265家畫廊年度總營業額爲30億2千餘萬;平均每家1千1百餘萬;拍賣公司有46家,年度總營業額爲21億4千餘萬,平均每家4千6百餘萬。

李永得說,這代表臺灣的藝術創造能量豐沛,藏家實力雄厚、品味多元,藝術品市場更是具有優勢。儘管2001年前後,蘇富比佳士得兩家拍賣公司因臺灣稅率較高等因素,相繼撤出臺灣藝術市場後,但畫廊在2008年金融風暴後,也立即尋求產業整合,發展出藝術聚落。

因此,爲了讓臺灣的藝術市場更蓬勃,李永得說,在預告修正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中,將新增藝術品交易所得不計入個人所得總額,改採分離課稅方式;同時,也對藝術創作者提供更優惠的租稅方案,打造更好的藝術環境,建立便利稅制,完善周邊資源,活絡拍賣市場,進而吸引各國人士來臺灣帶動創作者的市場。

此外,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中,藝術家個人的創作藝術品若是首次出售,所得有機會免稅。

吳思瑤則說,臺灣在藝術交易市場所課徵到的稅還不到2千萬,效益到底在哪裡?如果拿這2千萬的稅賦,來迎回臺灣成爲亞洲藝術交易市場,創造無限大的產業、徵收更多的稅,這2千萬臺灣花不起嗎?呼籲財政部不要再有防弊的思維思考,甚至不要再認爲鬆綁稅制會助長富人逃稅,現實中並沒有這樣的弊端興利的時代到了,民進黨會堅持做這樣的改革。

吳思瑤強調,未來立法院會開始討論,強化國家博物館、文物館,建立「國家級購藏基金」由國家帶頭蒐購好作品,透過購藏基金的建置,來帶動產業的發展。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則表示,對於如何調整稅制,目前財政部有許多優惠獎助條例,包括免徵營業稅娛樂稅;鬆綁畫廊業者自營空間辦理展覽時,展期門票收入與藝術品銷售收入都可申請減免營業稅。

在個人藏家部分,李慶華說,財政部在骨董拍賣所得計算的規定,也是依照合併課稅,只要藏家無法提示成本,就可按照交易收入乘上6%的所得比率;實施到現在,從實質有效稅率來看,個人稅負負擔只有百分之1.2%,且整個藝術租稅負擔佔收入負擔率只有0.57%,比起香港與大陸,稅率不能說高。

但李慶華也提醒,在合併課稅部分,財政部之所以認爲要合併課稅,理由在於考量是不是有違反量能課稅;同時,過程是否涉及洗錢防制的問題,這都是很重要的工作。

對於藝術家創作品首次出售可予以免稅的修法方向,李慶華說,這部分文化部可能得全面列管藝術家的創作品,才能知道是否爲首次創作品的出售;同時,目前所有國人的所得都必須課稅,藝術家首次創作所得也應依照規定合理課稅,而不是有身分別的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