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治療」可助早療、長照卻發展受限 學會盼推動立法改善

▲社團法人臺灣音樂治療學會正式成立,理事長吳佳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音樂治療在英美澳已經有國家認證,實施多年,至於臺灣,從1996年開始由民間團體發展,不少醫療院所、早療、長照單位都有應用,然而「音樂治療師」非政府認證醫事人員,受限於《醫療法》規範,無法執行治療業務,成爲發展一大困境。今年「臺灣音樂治療學會」正式成立,將與藝術治療團體一同推動相關立法。

音樂治療師運用系統化的音樂經驗,來幫助生理、心理、認知及社會功能上有需求者,臺灣音樂治療學會理事長吳佳慧指出,國內在1996年成立「中華民國應用音樂推廣協會」,盼透過民間團體的力量推動音樂治療在臺發展,獲得認證治療師共有67名,一直到28年後的今年,正式更名爲「臺灣音樂治療學會」。

音樂治療在各級縣市社會局療育相關補助措施下,提供發展指標落後的學齡前孩童,與發展遲緩之青少年療育介入補助金;許多民間團體,也長期資助音樂治療在住院病童的醫療品質改善。其它應用層面還包含復健醫療、疼痛/焦慮控制、重症/安寧照護、老年照護,甚至是心理諮商、壓力與情緒紓解等。

然而根據《醫療法》,只有醫事人員可以進行治療,音樂治療不在醫事人員之內,吳佳慧表示,明明政府單位都肯定這項服務,也有音樂治療項目,卻沒有音樂治療師,讓有些音樂治療師必需自己另行進修拿到其它醫事專業證照,不然就要拐個彎和醫事人員合作才能執行。

▲音樂治療是透過音樂、樂器讓瞭解個案身心靈狀況,提供協助,音樂治療師現場即興演奏分享。(圖/記者洪巧藍攝)

吳佳慧也提到,早期國內的音樂治療人才都是去國外學習,2015開始纔在輔大碩士在職專班有開收音樂治療組,後續還有東海、屏東大學音樂學系加入有相關訓練,不過直至去年纔開始有第一批本土訓練學生成爲認證音樂治療師。

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因爲實習有困難。吳佳慧表示,音樂治療師要求學生在畢業之後要累積1000小時的實習,但目前音樂治療師非醫事人員,到醫療院所等單位實習機會少,過程相當辛苦。

音樂治療學會理事兼立法小組成員鄭祺怡表示,將規劃和藝術治療、舞蹈動作治療、戲劇治療與心理劇專業等創造性表達性藝術治療團體結盟,共同推動專業認證立法,獲得國家認證。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受訪表示,音樂治療目前僅屬於輔助療法,不能認定有療效、執行人員也非醫事人員,目前也尚未有將音樂治療師納入醫事人員的修法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