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漁工隔離期安排採檢 公司將被裁罰
我國今天新增6例境外移入確診中,有2例爲印尼籍男性漁工,3/4入境來臺,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皆是陰性,但因同行者中有5人確診,因此被匡列爲居家隔離對象,不過,公司卻在隔離期滿前逕行安排至醫院採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表示,已違反規定將裁罰。
指揮中心表示,案1028和案1029都是印尼籍20多歲的男性漁工,在今年3月4日來臺灣工作,兩人都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的證明,入境後前往集中檢疫所檢疫,於3月17日接受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都是陰性。
指揮中心指出,兩名漁工檢疫期滿後,便前往其他住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3月24日搭專車至醫院自費採檢,結果也都是陰性,但因爲同行者中有5人確診(案1015至案1019),因此被列爲居家隔離對象。但公司在3月29日逕自安排他們去醫院自費採檢,最後於今日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兩人的Ct值分別爲34及31,血清抗體仍在檢驗中,由於2人在臺期間均無症狀,目前已掌握個案接觸者共6人,其中有4人列爲居家隔離,2人自主健康管理。
陳時中表示,自印尼入境的漁工(案1029),在居家隔離期間,公司便逕行安排採檢,雖時間短,但已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後續會再針對違法狀況裁罰公司。莊人祥也補充說明,目前由衛生局調查中,但不會去罰漁工,因爲主要是仲介帶他走的,所以會針對這個部分,去了解這例違反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