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3-單氯丙二醇」超標2.5倍! 消基會點名4款醬油標示不符!最高恐罰300萬
消基會今(12日)針對市面上的醬油進行檢驗,結果顯示有4品牌的醬油不符法規規定,包含標示不符「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3-單氯丙二醇超標等。其中一項由菲律賓進口醬油「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高於一般醬油的2.5倍。消基會發行人徐則鈺指出,違規業者應儘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款。
▲消基會點名4款醬油標示不符,違規業者最高恐罰300萬。(圖/記者崔至雲攝)
徐則鈺說明,消基會這次針對15件醬油進行調查,其中9件爲臺灣生產,6件爲進口,分別香港、菲律賓各2件、來自越南及印尼各1件。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行人徐則鈺指出,經本次調查,有4款醬油不符合標示規定,違規業者應儘速改正。(圖/記者崔至雲攝)
針對醬油中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召集人凌永健進一步指出,傳統醬油製造需半年以上的時間,因此有業者爲了節省時間,利用鹽酸將原料脫脂大豆中的蛋白質水解成胺基酸,製成所謂的「化學醬油」,只需要3至7天製成,但3-單氯丙二醇過量恐致癌,因此經檢驗,來自菲律賓的「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檢出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大於0.4毫克/公斤以上,超出一般醬油的2.5倍,不符合規範,已違反《食安法》第17條的規定,主管機關可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由菲律賓進口的「調味液」檢出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大於0.4毫克/公斤以上,超出一般醬油的2.5倍。(圖/記者崔至雲攝)
▲消基會公佈市售醬油檢驗結果。(圖/消基會提供)
另外,這次也有4件醬油不符合「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其中有3件進口「醬油」沒有說明製程是否爲調和或速成,依規定無論是進口或是本地生產的蔭油、壺底油、生抽或老抽等,以民間通俗的名稱標示都須遵守規定,這3件已經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至300萬元的罰鍰,業者應立即改善標示,另有1件樣品標示「釀造」,但氮含量卻不足,已屬標示不實,也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4至400萬元罰鍰。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不定期稽查本國生產的業者,也應加強稽查進口商的產品;也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無論是釀造或調合醬油,都應誠實標示,除了遵守《食安法》的相關規定外,也是對商品負責的表現;最後也建議消費者,給消費者的建議,選購醬油時應檢視品名的標示是否爲釀造、調合或水解醬油,其次看商品成分內容,都能看出是否爲釀造醬油,最後則是選定符合自己需求的品質,避免選購不符合規定之醬油,危害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