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國道未保持「53.5公尺安全距離」被開單 怒問:怎麼量!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隋小姐在臉書上PO出自己所收到的罰單違規內容是「國道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53.5公尺」被開罰3000元。讓她憤怒表示,「我又沒有尺,怎麼知道53.5公尺怎麼量!」

▲有網友收到違規內容是「國道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53.5公尺」的罰單。(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隋小姐在臉書上提出3點質疑,「我又沒有尺,怎麼知道53.5公尺有多遠?」、「如果左右有車插入我的車道,這樣也算違規嗎?」、「通常南下車少,我都用定速開車!如果我定速前車突然慢下來,這樣也算我違規嗎?」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小型車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計算方式,爲「速度除以 2」;大型車則是「速度減 20」,都是以公尺爲單位,所以時速107公里安全距離就是53.5公尺。

另外國道上也有畫設基準線間距是50公尺,若兩部車車距在兩條基準線內,也就是50公尺以內,而且時速在100公里以上,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將會被國道警察判定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