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堅持不刪文潘孟安喊告 蔣月惠:被判刑就坐牢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日前爲抗議政府公勇路拓寬工程拆除民宅,因咬傷女警引發關注。蔣月惠在臉書發文聲援公勇路迫拆議題,更質疑屏東縣長潘孟安在這件案子中拿了多少錢,引發潘孟安不滿,發律師函要求刪文、澄清。對此,蔣月惠20日北上受訪表示,她不會刪文,如果被判刑,因爲她沒錢,所以打算坐牢。

▲屏東縣無黨籍議員蔣月惠赴臺北上節目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潘孟安的律師函中提到,蔣月惠身爲民意代表爲民喉舌是其職責,但不應散佈這種非事實內容,傷害名譽方式達到反對拆遷的目的手段並不正當,要求蔣月惠刪除這些暗指潘孟安在公勇路拓寬工程案中收錢的不實貼文並提出澄清,否則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對此,蔣月惠上午受訪表示「堅持不刪文」,她也有問律師,這個可能會有誣衊的罪,「我打算好了,如果是判刑,我打算坐牢」,有陣子她也想了解坐牢是怎樣,這跟小時候背景可能有關,因爲小時候她是受虐兒。

話鋒一轉,她又提及拆遷當天現場,7、8個女警把她壓倒,她想掙脫結果腳扭到發炎,只好狠狠的咬女警一口,「你說歸咎於小時候的暴力,這是我自然反應,不是我能控制的,如果再拆,我不敢保證會不會再咬人一口」。媒體詢問,若被起訴,恐怕會褫奪公權,議員位置不保,蔣月惠說,那她就選立委。

蔣月惠今天穿着一身紅T、軍綠裙、帶着揹包北上,她表示,衣服人家送的補習班衣服,「我替他打廣告」,包包則是殘障朋友自己做的,買約4000元,鞋子也是別人送的。

不過,屏東縣政府上午也召開記者會,發言人黃俊嘉澄清,「沒有提告,只是寄存證信函。」並重申任何公務員,都不會允許被污衊有收錢,這在政治人格道德和法律面都不被允許,「任何公務人員都不會接受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