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懼怕逆子 母求法官爲民除害判死

「早點名未到」 111刀弒父逆子輕生嚇壞獄友

陳昱安殘忍刺殺父親111刀致死,歷審將他判處死刑,6年前最高法院爲此召開生死辯,陳母寫下陳情書法官,表示懼怕,更爲了維護親人安全及「爲民除害」,她要大義滅親請法官將兒子判死,讓他與世永久隔離,最高法院認爲陳男罪無可逭且毫無悔意,判處死刑定讞。

死囚陳昱安當年殺父過程太過兇殘,母親審理時也難忍心痛,請求法官判刑,圖爲案發時,其母認屍後放聲哭泣。(本報資料照片

陳昱安弒父,一、二審都認爲陳男預謀殺人手段兇殘、泯滅天良,儘管陳昱安審理中曾稱:「我知道錯了,我很後悔」、「覺得『有點』後悔」等語,但仍無法認爲其確有後悔之意等理由而維持死刑。

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陳男的律師主張精神抗辯,辯稱陳昱安因患有精神痼疾,才持刀殺父,應獲減刑,免他一死,改判無期徒刑。

陳母除忍受喪夫之痛,還要在法庭內面對殺夫的自己親生兒子,她在天人交戰下寫下一封長達3頁的血淚情狀檢方,由檢方當庭代爲朗讀;陳母說,如果兒子獲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將對家屬不利,大開殺戒,發生「血流成河」的悲劇

陳母表示說,兒子雖有持續看診,在按時服藥情況病情已受到控制,兒子辯稱殺父是情緒難以控制,才犯下大錯的說法,她不能認同與寬宥。

最高法院經評議後一致認爲,陳男兇狠弒父已達人神共憤,爲天理國法難容,因此判處死刑,彰顯國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