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實施港人BNO新政 陸學者:中央有這些反制手段

英實施港人BNO新政學者中央有這些反制手段(照片取自shutterstock)

英國政府本月31日開始接受持BNO護照港人以「5+1」方法申請入籍英國,持有人可免簽證逗留英國5年,其間可工作及讀書,5年後申請永居權,1年後可申請入籍。大陸學者和官員認爲,人大常委會可再度釋法,逼BNO港人在居英權居港權必須二選一,如果要當英國人,就喪失香港選舉權被選舉權,也不能當香港公務員

安徽省政協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吳志斌撰文指出,BNO護照既然已變質成英國遏制中國工具,中方對此展開反制是必要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表示,如果現在有人(英方)單方面偏離這個共識,另一方(中央)要對此採取一些行動,這亦是理所當然,特區政府會配合中央採取所需要的反制措施

吳志斌表示,若大陸中央不承認BNO作爲旅遊證件,而視之爲一般英國國民護照,持有人即不被視爲中國公民,即基本法第24條的「非中國籍的人」,這是顯而易見的中方反制措施之一。

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飛龍稍早前指出,如果英國執意推行入籍途徑,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會就《基本法》第24條釋法,「就是居英權和居港權二選一,澄清在基礎上獲得英國國籍,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喪失香港永久居留的資格,也會失去所有香港的福利,及基本法第26條訂明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吳志斌表示,一旦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或通過決議,正式宣佈不再視爲旅遊證件,而是有外國居留權效用的正式護照,持有人即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因此也不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此外,吳志斌認爲,香港特區政府可藉此將是否允許BNO持有人進入公職人員隊伍納入議事日程。此前,香港特區政府已要求所有在去年7月1日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而本月內所有現職公務員亦須宣誓或簽署聲明。這項措施既是基本的政治倫理,也是確保愛國港者治理香港的一項制度設計和保證。

吳志斌認爲,作爲香港特區管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18萬公務員承擔「一國兩制」制度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巨大責任。政府有必要除了完善公務員制度外,還須研擬要求新入職公務員須放棄BNO的規定納入議事日程,並宣誓以香港特區護照爲唯一旅行證件,拒絕宣誓者即拒絕聘用。

吳志斌認爲,從長遠來講,香港特區政府還須審視「雙重國籍」所衍生的問題香港迴歸已24年,香港人的中國公民身份不能再模糊不清,首要解決的是「雙重國籍」問題。正如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所指,中央應該「出手」,終止出於歷史原因對港人的「特殊待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禁止港人擁有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