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交保金3千萬籌到了 律師抵達替她辦保
臺北地院昨天重開京華城案羈押庭,應曉薇籌到3000萬元由律師辦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涉貪污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高達525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應曉薇書說明14年前放棄加拿大國籍、護照原始文件,已沒有第二本護照,北院將交保金額從原本1500萬元提高至3千萬元。稍早應曉薇籌到3千萬元,委任律師已抵達替其辦保。
北檢認定,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5250萬元,有違民意代表職責、臨訟之際,爲脫罪欲從機場出境潛逃,涉貪污收賄、洗錢罪嫌起訴,分別求處13年、3年6月,共16年6月重刑。
北院羈押庭原裁定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北檢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開庭後裁定應曉薇准予3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從今年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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