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你打我啊!”兩男子故意激怒他人毆打自己,碰瓷訛詐數萬元獲刑
“你走路不長眼睛嗎?”“有本事你打我啊!”在深夜的成都街頭,喝得酩酊大醉的顧客剛從酒吧、KTV出來,就“撞”上了兩個男青年。在激烈口舌之爭後,此時若你拳腳相向,就中了別人的圈套。近日,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主動碰瓷醉酒人員,涉嫌敲詐勒索的案件。最終李某豪、陳某二人被判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
“有本事你打我啊”
他們故意碰瓷他人並索要賠償
90後的李某豪在成都開了一家健身房,偶然從網上得知一種新型的敲詐勒索方法,他和朋友陳某便準備一試。從去年8月到12月期間,他們二人便在凌晨時分遊走在高新區比較繁華的高檔酒吧、KTV聚集點,伺機尋找作案目標。
人在醉酒之後脾氣可能會變得暴躁、易怒,因此他們的作案目標就是這類人。而在高檔場所消費,意味着這類人有着較高的消費能力。同樣,賠償能力也較高。
在看到疑似高度醉酒的人出現時,他們其中一人就故意上前碰撞,導致雙方發生口角。在爭吵中,二人還故意激化矛盾,用不堪入耳的話語挑釁對方。如果對方想要道歉離開,他們還會不依不饒,用惡劣的語言辱罵、激怒對方,“你打我啊,有本事你打我啊。”讓對方動手毆打自己。
據高新法院刑庭審判員李黎介紹,二人分工明確,“一人被動挨打,另一人就站在旁邊用手機錄像”。等到錄下對方向同伴揮出拳頭,就立即停止並報警,“把傷害控制到最小”。
去到派出所後,他們就以受傷爲由,要求警方對醉酒者進行行政處罰。爲了不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數位受害人都選擇以賠償的方式來調解。
報警求助卻“抓”了自己
二人勒索數萬被判刑
爲了不露餡,他們還商定行動不能太頻繁,否則容易被警方發現。據統計,5個月內,二人在高新區交子大道“啤酒先生”門口、桐梓林南路附近、科華南路339號明宇豪雅酒店附近上演了5次相似戲碼。其中,有3次“碰瓷”成功,最終獲利7.4萬元。
但在去年12月4日的一次“碰瓷”中,當他們以同樣方式要求對方賠錢時,由於價錢過高,雙方沒有協商一致。幾天後,他們便到派出所報案,稱對方沒有按照協商的內容向他們支付賠償款。派出所民警在查詢兩人的身份信息後發現,他們之前曾有過多次類似的報警糾紛。
民警覺得異常,便調取涉事地周邊天網監控,發現了他們可能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便傳喚他們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導致案發。案發時,他們手機裡此前拍攝的多段現場視頻,也成了證據之一。
高新法院經審理認爲,二人事先策劃、分工,事中相互配合,事後平分錢款,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因此,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向被害人退賠損失,目前已退3.6萬元,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審判員李黎表示,近年來,“碰瓷”現象時有發生。不法分子有的通過“設局”製造或捏造他人對其人身、財產造成的損害來實施;有的通過自傷、造成同夥受傷或利用自身原有損傷,誣告被害人來實施。此類違法犯罪行爲性質惡劣,危害後果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應受到嚴肅打擊。作爲普通民衆,在面對他人挑釁時,應儘量選擇更爲平和的方式去處理,若發現對方可能是碰瓷或其他疑似違法犯罪行爲,應果斷撥打報警電話。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編輯:惠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