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檢舉魔人、車主怒!連續檢舉收12張紅單還扣點

住在臺中大里區的黃男表示自家的門口有1支消防栓,媽媽將機車停在家門口,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消防栓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因此遭到檢舉。(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大里1名黃姓民衆機車停在住家門口卻被檢舉魔人持續檢舉,但1個月後才收到罰單,他拍片PO網怒罵近期收到1整疊罰單、達80萬元的罰鍰,最後機車還遭吊牌;對此霧峰警分局迴應,該案爲民衆舉發制單,共12件金額約3600元至7200元,非80萬元,1件扣1點12件累計12點會扣照或扣牌2個月。

黃男在TikTok平臺PO片,講述自家遭檢舉魔人惡搞,他透露自家的門口有1支消防栓,媽媽將機車停在家門口,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因此遭到檢舉。

但讓他最不滿的是,檢舉過了1個月後才陸續收到罰單,期間不知已被檢舉達人盯上的黃媽媽天天將機車停在自家門口,導致黃家收到1整疊的罰單,總金額約80萬元,機車還得遭到吊牌,最弔詭的是被檢舉第一時間無法收到勸導通知,但收到第1張紅單已是第1個月後,上網查已80萬罰款,機車也遭吊牌。

對此轄區霧峰警分局交通大隊指出,經查該民衆是自9月1日至11月28日遭民衆檢舉交通違規,經警方審覈後違規停車屬實,依法舉發共計12件,每件依規是300元到600元(罰鍰總金額應爲3600以上7200元以下),每次違停1次扣1點累計12點達扣牌或扣照2個月規定。

警方強調,將重新檢視相關檢舉影片,若屬同1行爲重複檢舉,將予撤銷。並提供「交通違規案件簡訊通報」服務,民衆可提出申請,如在臺中市5天內遭檢舉3次以上,系統即自動發送簡訊通知,避免遭持續舉發。警方呼籲民衆應遵守交通規則,勿任意違規,如認有免罰事實,請依法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