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鎖定 騎士慘吞34張罰單

臺中市大里區黃姓男子將機車停在自家門口,因緊鄰消防栓,遭檢舉魔人連續拍照檢舉,收到12張罰單。(本報資照片/王煌忠臺中傳真)

檢舉魔人真的無所不在嗎?臺中市待過多個分局的資深警員表示,臺中市每個行政區都有至少1位「職業檢舉人」,有的是看不慣違停亂象的當地住戶,有的則是自詡正義哥的駕駛人,閒來無事就在路上「巡邏」,蒐集違規事證後上網檢舉,臺中市就有1位吳姓騎士,8天違規34次,慘遭檢舉魔人「全都錄」,苦吞3萬2500元罰款。

吳姓男子在去年初連續8天遭檢舉魔人鎖定,錄下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行駛道路手持使用行動電話、紅燈右轉、闖紅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爲,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34張罰單,總計開罰3萬2500元。

臺中市大里區黃姓男子將機車停放在住家門前,門口正好有1支消防栓,接連遭檢舉魔人拍照舉發,事後陸續收到12張罰單,才知道遭檢舉魔人盯上,黃男不滿表示,檢舉過了1個多月陸續收到罰單,才驚覺機車停放位置不妥,若第一時間警方告知勸導,就不會引發後續罰單產生。

警方表示,立法院已在今年5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僅保留「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佔用身障者停車位」,及「汽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5項違規仍開放民衆檢舉,不過確切施行日期尚待公佈。

臺中市交通大隊指出,民衆檢舉交通違規逾7日即不予受理;另同一違規行爲重複檢舉、匿名檢舉、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也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