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師午休摸男童生殖器 猥褻24次仍情堪憫恕獲緩刑

臺中徐姓男子擔任幼兒園老師期間,竟趁午休長期對3名男童強吻、摸生殖器,一共猥褻至少24次,因接連有家長反應曝光;法院認爲,徐沒盡責保護孩童卻對3人猥褻,但考量他均坦承,已離開教育界並接受心理治療、輔導,依情堪憫恕減刑後,依3個強制猥褻罪判他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徐2022年起就趁幼兒園午休期間,前後分別朝3名男童親吻嘴脣、臉頰,還撫摸對方生殖器等,各自猥褻多達10次、7次、7次,後來陸續有男童向家人反應,進一步詢問才驚覺多人受害。

徐男落網後在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並有臺中市教育局就教保機構不適任人員調查報告、幼兒園內部陳情可佐,被害男童的家屬也指證歷歷。

法院考量,徐犯後誠實面對犯行,態度尚佳,卻有悔悟之心,徐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就算科處最輕刑度仍過重,不符罪刑相當、比例原則,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徐身爲幼教老師,負有保護孩童之責,明知3名男童年幼身心未成熟,未能確實保護反而趁午休時對3人猥褻,造成身心健康、人格不良影響。

法院也查,徐男犯後已經離開教育界,並積極接受治療、心理輔導,有提出相關就診紀錄證明,而徐雖沒和被害男童家長和解,但家長們都認爲,徐男無法控制自己行爲,希望透過強制就醫或後續追蹤確保不再犯。

法院認定,本案諭知徐緩刑後,他仍需接受相關評估,若有必要將命接受治療,應可達男童家屬們期望。

法院審理後依依3個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他1年10月、1年10月,1年9月,3罪應執行2年、緩刑5年,應參加法治教育3場,禁止和3名男童接觸並交付保護管束。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