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借徐永明300萬元 林佳龍財產申報將曝真相
交通部長林佳龍遭指涉借貸前時力黨主席徐永明300萬元,有網友不滿林佳龍辦公室今天的迴應隻字未提300萬元,並在林佳龍臉書留言「看不懂」。知情人士表示,就算檢調不查,明年初刊出的財產申報中,林佳龍也必需提出交待,否則將面臨申報不實處罰。
立委集體收賄案,林佳龍被影射借錢給徐永明,若個人借貸屬實,原本並無不法情事,但面對外界質疑,林佳龍辦公室只說「爲不實的傳聞及臆測,相關案情及偵查內容,林部長不清楚」,通篇聲明並未提及300萬元。
依據近期林佳龍財產申報資料,林佳龍在2018年刊出的申報中有妻子廖婉如名義的房貸債務3963萬多元,在2019年任職交通部長時,則無任何債權債務申報,顯示已還清房屋貸款,相關申報中完全未見300萬元債權資料。
知情人士說,林佳龍在2019年1月上任交通部長,所以3月就申報財產,並於當年7月刊出,林佳龍若無職務異動,最新的財產申請日期應在今年底11月1日到12月31日提出,相關申報將在明年3、4月初公佈。針對有無借錢給徐永明,即便檢方不去調查,林佳龍屆時也必需申報,否則財產申報不實,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