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開放服務業移工 勞團:助長勞動剝削及低薪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10日表示,爲解決缺工議題,勞動部已允諾開放服務業有條件申請外籍移工。圖爲臺北地下街值勤中的工作人員。中央社
針對勞動部今天允諾開放服務業有條件申請外籍移工一事,勞團認爲,臺灣長期因不當的移工政策,造成許多侵害移工的人權問題,此舉不僅違法,還可能助長勞動剝削與低薪環境的惡化。
全國商業總會今天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及部會官員座談,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表示,爲解決缺工議題,勞動部已允諾開放服務業有條件申請外籍移工,也會思考逃逸移工如何迴歸正常程序,整體將於春節後提出配套。
臺灣勞工陣線協會對此發佈新聞稿提出3點回應,認爲此舉不僅違法,還可能助長勞動剝削與低薪環境的惡化。
首先,勞陣指出,低薪就是服務業缺工主因,以業者聲稱最缺的房務人員爲例,根據勞動部各業全時受僱員工統計顯示,2023年年薪僅有新臺幣35.8萬元,平均月薪不足3萬元,因此解決之道應在於提高薪資,而非引進受限於制度的廉價移工。
勞陣表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必須是「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勞動部才能指定工作引進移工,目前製造、營造等已經是依照此一行政授權開放引進。服務業爲不特定性行業,若逕行開放,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恐引發行政部門重大違法爭議。
勞陣提到,在臺移工制度充滿剝削,除了母國需支付仲介費用,且在抵達臺灣後還需要持續支付相關費用;此外,部分移工面臨行動受限、文件遭扣押、超時加班等問題,甚至因申訴、參與工會或試圖轉換僱主而遭威脅遣返,面臨強迫勞動的高度風險。
勞陣直言,臺灣長期以缺工之名、濫用移工之實;而總統賴清德在去年競選時,針對臺灣的缺工問題,就具體提出,「在引進外籍移工之前,應該先確保本國勞工的薪資」。
勞陣認爲,今天是「國際人權日」,竟然出現如此違反勞動人權的情事,踐踏相關國際公約精神,實在爲重大諷刺;若政府繼續偏袒財團,臺灣恐將淪爲全球低薪剝削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