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繳保證金 外交部強調不代表承認日方立場

東聖吉16號。(圖/東森新聞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琉球漁船「東聖吉16號」25日遭日本扣押,船東已於26日上午支付保證金170萬元。外交部下午表示,因尊重家屬期盼人船早日獲釋,因此協助船長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600萬日圓。船長等人已於東京時間26日下午4時40分在橫濱獲釋。不過,外交部強調,繳交保證金,不代表我國默認日本衝之鳥經濟海域200海浬權利

外交部指出,因尊重家屬期盼人船早日獲釋之意見,已經協助「東聖吉16號」船長於26日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600萬日圓。船長等人已於東京時間26日下午4時40分在橫濱獲釋。之後我國駐日本代表處已於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探視,並通知家屬獲釋之訊息

外交部說,「東聖吉16號」船長預計於東京時間26日下午6時搭乘日方準備之飛機前往硫磺島,並於落地換乘直升機返回「東聖吉16號」漁船,預計於27日凌晨啓航返國。

雖然船東已付保證金給日本,但外交部強調,這不表示我國政府默認日本享有在「衝之鳥」周遭劃設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之權利。有關「衝之鳥」議題,應由相關當事方依據國際法進行協商,或尋求國際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尚未就「衝之鳥」法律地位做出具體審查結果前,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爭議海域的航行魚捕權益,並儘速與我就此問題進行協商,以期獲致雙方均能接受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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