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簽署需自費數千元 末期病患等4類對象明年Q2納健保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5週年,各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門診需自費2000到3500元不等,被認爲是影響預立醫療決定(AD)簽署量的一大阻礙。(示意圖/Shutterstock)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5週年。目前各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門診需自費2000到3500元不等,被認爲是影響預立醫療決定(AD)簽署量的一大阻礙。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將針對輕度失智、居家醫療等4類對象納入健保給付,預計明年第二季上路。

《病主法》是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醫療自主權與生命尊嚴的專法,保障成年人在面臨5種重大疾病(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

目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沒有健保給付,爲自費門診,民衆須負擔數千元費用。石崇良表示,過去很多人因爲要多付費用而不願意進行,因此在今年健保總額中匡列一部分預算,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納入健保給付,經共擬會討論、預告2個月等行政流程,預計上路時間會在明年中。

石崇良說明,初步規劃從4類對象開始,第一是末期病人,目前已有給付安寧緩和的家庭諮商費,會再提供預立醫療的諮商給付;第二是輕微失智患者,臨牀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下者;第三是衛福部公告「難以忍受、無法治癒疾病」,第四是居家整合照護計劃的對象,自主意識仍清楚者。前三類對象都是在醫院進行,最後一類對象是在居家進行。

至於一般民衆的諮商費用是否有調降空間?石崇良說,健保是大家的錢,不敢說全民給付,否則對於需要醫療的人會造成排擠;應透過宣導把觀念更爲普及,更大家更認識,進行諮商的時間相對縮短,諮商團隊時間成本下降,費用就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