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擬拍板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 規範股東持股5%應申報

行政院會22日將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22日將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降到5%,持股每變動1%也應公告,並給予1年緩衝期。此外,證券相關事業內控不佳或財、業務疏失,最高罰鍰也將由480萬元拉高到600萬元。

根據行政院會21日議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明將擬具「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修正草案。

依當時金管會公告內指出,爲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併爲符合外國立法趨勢,適時修正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的門檻由現行10%調降到5%,並給予1年緩衝期,明定修正條文公佈後1年施行。

此外,爲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法令遵循,達到使裁罰具勸阻性效果,併兼顧金融市場發展,草案也將證券相關事業的罰鍰上限提高,由現行480萬拉高到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