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話家常「要去查毒趴」 分手遭前女友檢舉泄密挨罰3萬
時任中山分局潘姓員警泄漏臨檢地點給女友被控瀆職,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繳公庫3萬元。(資料照)
北市警察局前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潘姓員警,2021年傳訊告訴女友要去旅館臨檢,不料被女友截圖存檔,兩人分手後,女友心生怨懟,檢舉潘泄漏秘密。督察人員檢視檢舉內容多爲情侶間小吵小鬧之事,並不違法,但潘員告訴女友要去查毒趴是公務上秘密,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瀆職處分潘員緩起訴,繳公庫3萬元。
30多歲的潘員,時任長春路派出所警員,2021年7月27日要到轄內汽車旅館進行臨檢勤務,出勤前,與女友閒話家常,以LINE傳送訊息「結果是要去臨檢旅館,查毒趴或賣淫」,向女友炫耀警察工作,字句當中已泄漏臨檢地點及查緝內容。
女友一直留存着潘員傳送的訊息,兩人分手後,女友爲了不讓潘員好過,向分局督察人員檢舉,說他人不好,對她多有虧欠,部分內容爲兩人相處的私事,警局並未理會,但其中有涉及警察工作,已牽涉公務員泄漏或交付國防以外的機密,依法移送法辦。
起訴書指出,認爲潘員坦承犯行,深表悔悟,考量他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有有所警惕,給予緩起訴處分,爲期1年,並繳公庫3萬元。而潘員現已調整至大同警分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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