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集體貪污包庇酒店 3所長都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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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內酒店最多的中山警分局爆發集體貪污案,中山一派出所被控在13年間,按月收受色情酒店業者賄款,去年檢方起訴,臺北地院今天宣判,中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楊文正及劉昌琪都判無罪,管區員警都遭重判。

中山分局管區員警侯朝斌重判16年、馬國棟判刑13年、顏子恩8年、吳翊銘14年、紀炳場14年、陳宏洲10年。全案可上訴

檢調因偵辦立邦酒店媒介大陸、東南亞籍女子賣淫案,意外查獲這起警界弊案;時任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及歷任警勤區員警10人,明知立邦酒店媒介色情,自2004年起至前年透過白手套按月收受業者4萬元賄款以不臨檢、通風報信等方式包庇酒店。

檢方估計,涉案員警1年約收賄60萬元,13年收賄金額高達780萬元,至於業者獲利約7500萬元,檢方偵查期間,有3名員警認罪,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以3警 態度良好,請求減輕或免刑,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