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收賄包庇色情酒店 派出所長稱不知「下面的」收錢

▲起訴後,中山派出所所長林崇成首度出庭,強調並未收賄,也不知「下面的」收錢。(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涉嫌包庇色情酒店,收受酒店業賄賂案,臺北地方法院借提時任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及多名員警。林崇成表示,不知「下面的」有收錢,對於酒店兼營交易項目也不知情。

臺北地檢署接獲舉發,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收受轄區內酒店「曉」(前身立邦就店)業者賄賂,以求警方減少臨檢次數或甚至不臨檢,酒店得以繼續媒介小姐從事性交易。13年來,除每月行賄4萬元,逢年過節加碼1倍,總計行賄約780多萬元。

檢方於日前發動3波搜索,傳喚10年內,現任前任多名員警、所長,調查後發現,行賄、收賄犯行自2005年便開始,由酒店媽媽桑巫蕙玲主導,與警方以「老師」爲密稱,安排白手套交付款項

經偵辦後,包括林崇成在內,一共7名官警遭檢方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起訴,並求處重刑。臺北地方法院近日密集開庭,借提林崇成等人。對於指控,林崇成否認犯案,表示不知道「下面的人」收錢,也不 知道該間酒店進行性交易,只知道是日式卡拉OK。

至於勤務分配,林崇成強調,他還要求員警3到6個月就要到特種場所臨檢,勤務表爲內勤警員管理,不用給他也不用送分局,對於檢方指控他將民衆的檢舉函泄漏給酒店業者,還刪除相關勤務表,並協助爲業者打探偵辦進度,林崇成皆否認。也表示,從未看過所謂的檢舉信,也未碰過存有勤務表檔案電腦,至於打探偵辦進度,完全是因爲有酒店被查了,擔心所內同仁風紀問題,纔會需要打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