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來臺淘金一場夢 被迫賣淫每日接客40次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地檢署。(羅浚濱攝)

越南阮姓少女想到臺灣打工,下飛機就被載到私娼寮遭脅迫賣淫,不堪每日接客40次,趁機向舅父求救,警方查緝未果,私娼寮負責人蔡婦爲免又被檢舉,找人載阮女「自首」,警調查明始未破獲蔡婦經營的私娼寮。

阮女106年1月5日在桃園機場出關後,就被載至榮光路蔡婦的私娼寮,關入設有雙重鐵門房間內,被告知今後需從事性交易工作,阮女哭泣不從。

蔡女稱,「妳被賣到這邊是29萬元,一定要在這邊工作還完29萬元,才能回越南,如果不做,會找人去找妳的家人說,妳來臺灣就是去賣淫」等語恫嚇阮女。

阮女被迫賣淫近1個月,不堪每日接客40次以上,以傳簡訊向在臺舅父求救,警方據報查緝時,蔡婦將阮女關入小隔間中,並以彈簧牀擋住隔間小門,讓警方無法察覺而撤離。

蔡婦扣留阮女行動電話,將SIM卡折斷,使她無法再對外聯絡,因擔心阮女親戚報警橫生枝節,請「三七仔」林男載阮女至派出所「自首」,撇清罪責

警調查明原委,破獲蔡婦的私娼寮容留4名越南籍逃逸外勞賣淫,林男和蔡男負責攬客與小姐從事性交易,蔡婦則與賣淫女子籤立房屋租賃契約書,以「房租名義逐月從每人性交易所得中收取5千元至2萬元不等的抽成。

新竹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條例罪嫌,將蔡婦、林男和蔡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