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印發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近日,《雲南省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旨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撬動作用,規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壯大“耐心資本”,帶動社會資本支持雲南省產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一是圍繞“3815”戰略發展目標和產業強省建設要求,構建“省級引導基金+重點產業母基金+子基金”的政府投資基金運作體系,以省級引導基金帶動一批重點產業母基金建設,再帶動一批子基金落地。從2025年起,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將產業類專項資金按一定比例轉變投入方式,用於政府投資基金出資,力爭5年內構建500億元以上規模的基金體系,帶動社會資本投資規模不低於1000億元;二是緊緊圍繞發展壯大資源經濟、園區經濟、口岸經濟設立政府投資基金,鞏固提升綠色能源、菸草、有色金屬“老三樣”,培育發展綠色鋁、硅光伏、新能源電池“新三樣”,做專做精生物醫藥、新材料、先進裝備製造“特三樣”,做優做強高原特色農業、文化旅遊、現代物流“大三樣”,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上下貫通、縱向成鏈、橫向成羣,形成現代產業生態體系;三是通過政府投資基金改補爲投、無償變有償、分散變集中,發揮財政資金乘數效應,帶動“大資源”支持產業“大發展”。推動政府投資基金與銀行、保險、擔保、資管公司等金融機構及產業資本形成合力,建立“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擔聯動”“投投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和發揮各方資源優勢,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深度融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實施方案》提出,政府投資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實施投資運營管理。政府將加大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同時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實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

在運營管理方面,《實施方案》規範了基金設立及審批機制,明確了基金投資定位,包括創業投資類、重點產業類和特定類基金,並實施分類管理。同時,優化基金投資方式,完善基金管理運作和退出機制,加強基金風險防控,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此外,《實施方案》還規範了州(市)基金設立,要求各州(市)嚴格執行政府投資基金相關制度規定,科學規範設立基金,合理確定基金規模和投資範圍,避免資金閒置。省級政府投資基金不參與州(市)基金設立,各州(市)可根據自身情況出資母基金和子基金,基金優先給予出資州(市)返投支持。(楊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