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頂尖大學讀文科博士 拼的到底是什麼?

本文選自《美國留學那點事兒》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一個博士的頭銜意味着什麼?

本站教育訊 就是在名字面前加上“Dr”兩個字母!就讀期間,對於“你在忙些什麼”這樣的問候,回答經常就是“在忙着往名字前加兩個字母”。我在加州大學就讀,可以說是民主平等理念在美國貫徹得最到位的地方。全系老師學生職員相互都以名(First Name)直呼,只有我們這些亞洲去的學生在那裡叫Prof。或是Dr。某某,所以就算是在學校這樣的環境,要把Dr。加在名字前面,也不是那麼經常的。我的一個學姐,在一所中游的加州大學英語系作教授,就在她個人支票的名字前赫然加上這“Dr。”兩個字母,以至於她去超市買東西,支票一寫,收銀員馬上禁不住就要問,你是什麼樣的Doctor?腦外科的?

在美國頂尖大學讀文科博士 拼的到底是什麼?

到了我這裡,倒是我後來服務的美國公司的老闆建議我在名片上印上Dr。這兩個字母,他認爲可以提高公司形象,增加生意。對我來說,嗨,終於有個地方可以加上這兩個爲之奮鬥多年的字母了,而且我還發現這是一個打破交際沉默的絕好方法,因爲對方馬上就要問“哇,博士,學什麼的”?於是我也就把這個標籤習慣性地帶下來了。

代價呢,有嗎?八年!我成熟生命中最富精力的八年!這八年,是從每天只睡到一、二個小時開始的,前面四年平均每天都睡不到四個小時,而且四年中每週都要閱讀千頁以上的專業文章書籍。這好像有點聳人聽聞了?

這還並不誇張,因爲美國的文科博士學位平均完成時間是七年半,就象我在學校時廣爲流傳的一幅漫畫,一位研究老兄坐在堆滿書籍的書桌前,門外一個聲音喊道“快出來玩呀”,老兄回答“好,沒問題,再有差不多七年我就出來了”!我這八年,差不多正好在平均水平上,而且比起拿到博士候選人資格以後,最終未能完成學位的那大約50%的人,還要算幸運的了。

因爲是文科呀,要和英語是母語同學一起閱讀、寫作,還要掙錢交學費、養活自己,這聽聽都難透了。

不過絕大多數學中國研究生出去,學的是理工科,這可大不一樣了。美國理工科的博士學位平均五年完成,而且這五年裡的勞動強度還要相對低於文科。簡單說,他們跟着導師作一個大的課題,每個學生分到課題的一小部分,然後在實驗室中去作科研。學生的科研做完了,論文就完成了(幾個學生的題目加在一起,導師的大課題也就幾乎完成了)。要作的課題都是有科研經費的,按照大學的規定,學校老師的科研經費約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比例要用在學生身上,這樣學生在實驗室做着自己論文,還領着助研的津貼,衣食無憂,這樣的日子實在是文科的學生可望不可及的。

在美國頂尖大學讀文科博士 拼的到底是什麼?

爲什麼頂尖學校又要放在標題裡呢?自豪呀!嘿,代價就是在這裡了!我上的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應用語言學系。UCLA可說是舉世聞名的,我93年入學時,全美排名在第二十四、五位的樣子,屬於TOP1%(里根時代排過全美第五,現在隨着加州經濟下滑,大約排在五十幾位)。

而我的應用語言學系,其專業排名更是無可爭議的全美第一。既然有了這樣的地位和榮譽,在學校的各個環節對於學術的要求就變得極爲嚴格,學校氛圍真可以說是人人爭先,我身邊的老美同學,他們的睡眠時間也和我差不多。要想在這樣的學術環境中好好生存下來,就要上演一部學術版的《活着》。我是在入學很長時間以後,慢慢慢慢地才懂得了美國的學術界對於博士論文的理解:一篇合格的博士論文一定要有一點在本學科內從沒出現過的創新研究。有了這樣的創新研究,纔有這篇論文的價值,論文才能合格。如果在實驗室裡,大課題立好了,每一個具體的小課題都可以是那一點點的創新部分。

可文科怎麼辦?

事情就難在這裡了。一名學生選中一個課題,必須要把這個課題涉及的領域內所有已經發表過的文章全部看過並寫出點評。不做到這一步,就不能讓讀者信服論文裡的研究是前無古人的,論文就不能通過。在我就讀的地方,這個基本理念被嚴格執行着,也使得想在頂尖專業獲得學位的要付出超人的巨大代價。一些小一點的學校,或是排名一般一點的學校,多以關心學生爲首位,通過這樣的特色來吸引生源,或許學術上的要求就沒有這麼殘酷了。

我能“活着”嗎?

年少時在國內,對美國的瞭解屬於那種一知半解道聽途說的狀況,大概接受的概念是美國的高中生是玩的,大學生讀書的,而中國的高中生是讀書的,而上了大學就解放了,是玩的。

在國內,大學我是玩過來的,“醉生夢死”各一年。美國的高中沒有直接上過,姑且不去評論。大學生嘛,我所接觸過的UCLA的美國本土學生幾乎沒有見過不奮力向上的。到了研究生,直接就是在把作領先全人類水平的科研當做自己本分,人人奮力在追求着那數年才能完成的博士論文。

我進入到了這樣的學校,想着可以居住在洛杉磯這樣的中心城市,就讀於美國排名第一的專業。我可不知道“活着”都能夠成爲核心問題。有這麼一個讓我刻骨銘心的細節,可以作爲我剛開始時經歷的寫真。

在那個靠書信聯絡的年代,我在第一個學期“生存”下來以後,給家裡寫信這樣說到: 我這一個學期學習的時間,超過了我在國內大學兩年的總和。UCLA是“學季”制(Quarter System。在中國學的英語,學期一般是Semester,那是一年二個學期的制度,其實還有Trimester,是一年三個學期的制度,二個字詞頭不同。),每年分秋、冬、春三個學季,再加夏季,這樣每個學季只有十週時間。要在十個星期學裡出二年的量,鋼鐵都煉成了!我在當時的家書中描述,每天只睡到一到二個小時,十個星期沒有任何社交娛樂活動,沒有開過電視(當時互聯網還沒有深入到生活裡來),一共只有一次體育活動,大概是一個多小時的網球。

當時我26歲,靠的是燃燒生命來作到這樣的努力。

我的專業應用語言學主要是關注人類的語言學習和教育。我的第一堂課是一門關於閱讀的課程,探討了閱讀的速度。有關研究說美國的大學生應該達到每時400頁的速度,纔能有效達到在學術領域生存的目的。課畢,老師說課後的作業主要就是閱讀(我們是文科嘛),量不算大,大概每天一個小時就可以了。然後推薦了文章和書目,約400頁的量。我第一個學季有三門課,每課每週上二次課,每次都有作業,大約都是400頁的閱讀量。這樣,我一週要面臨2400頁的閱讀!

我能讀多快?

小時候跟同學、玩伴們比賽,中文小說大概是一分鐘一頁,大學時在宿舍裡大家輪着等武俠小說看,速度應該也就是每小時60-100頁這樣。英語呢?從來沒試過。於是,帶着第一天在美國上學的興奮和焦慮,在好不容易把該讀的東西從圖書館等處收集齊了之後,拉開架勢,測一下閱讀速度:每小時14-15頁!活着!?我拼命地讀,希望速度會提高然後能夠解決我面臨的困境。不吃不睡的十幾二十個小時下來,這個速度穩定到了16-17頁;一個學季過來,大概到了30頁,這都還遠遠不能到達生存要求。(至於後來,一年以後到了一百多頁,三年以後就真的是在400-1000頁這樣的速度了,那是後話。)

於是,只好是不吃不睡,只好是什麼活動都沒有,閱讀! 能讀多少是多少!不讀,課堂上是討論式的,就完全要從課上掉出來了,那太丟人了。這每天一到二個小時時間的隨眠,還是分成幾次的。實在熬不住了,睡上個二、三十分鐘,或是衝個澡、泡個澡,清醒一下。不吃,是因爲肚子裡飽了,就會困,所以只是零零碎碎的吃一點東西,熬着。這真是實實在在拿着生命來燃燒。小時候老記得拿破崙厲害,睡覺很少,經常是坐在椅子上打個盹,很羨慕。原來不過如此,我也可以嘛。在中國的大學裡不是玩嗎,天天打球。我的大學,感謝你爲我奠定了出色的體魄!

UCLA的圖書館,是美國西海岸數一數二的,規模很大,加上覆雜的電腦檢索系統,靠自己去找書和文獻,起步也很艱難。然後,系裡明文規定,所有交上去的作業、文章必須打印,格式和排版是按照美國出版協會的具體要求,有一整本書可查。再加上作爲母語非英語的學生,我交上去的作業和文章還必須事先請人做英語的校對,因爲系裡學生守則上明文規定“教授是幫助學生學習學術內容的,不會受理英語語言有問題的作業”。還有電腦,當時出國前在國內摸一下電腦還是很“神聖”事,根本用過呀。上學之初,從打字排版製表等等基本的文字處理都是“盲”。那個打字速度可想而知。好傢伙,就這麼點生命,燒吧。直到頭十個星期過完才能夠喘上一口氣。

我能生存嗎?

期末的論文交上去,分數會輸入到電腦系統裡,用電話去查。一口氣喘過來,若干天后,查到三門功課都是“A”。長出一口氣:我活下來了!當然,按照這樣的“燃燒生命”,我前三年所有課程得到的是清一色的“A”和少數幾個在全學校系統裡極少出現的“A+”。這裡當然還有一個關鍵,就是要歸功於我出國前的第二語言教師的工作經驗,這些經驗給了我在專業裡競爭的實力,今後我會專門再寫出來。

我的課程主要集中在前三年,到了第三年的後半段,我的閱讀速度穩穩地超過了每小時400頁,寫作也從最初的每頁四個小時達到了一個小時完成一頁,打字的速度更是直接達到了專業打字員的水平。只是還有一個揮之不去的心病,就是我寫的東西一定要經過語言校對。相比在國內上中文系的時候,在導師的倡導和鼓勵下,常常標榜洋洋萬言寫完都不需要修改,這是一個巨大的反差。學校提供相關的免費輔導服務,但是因爲都是勤工儉學的學生在作,對付本科生簡單的作業沒問題,而象我這樣在文科領域裡(偏偏還是語言學)作深度研究的文章,他們修改起來很吃力。我後來都是按照每小時七美金的行價付錢給我的同學,請他們幫我看的。

隨着課程逐漸完成,就要準備開題報告,申請做學位候選人了。到了這時,那個不知是否真能夠實現的終極命題:“讀完領域內發表過的所有文獻”橫在了面前。

出國之前,還在大學教書的我一次聽一位前輩同事介紹他的留學[微博]經歷。他應該是在耶魯,讀的要麼是歷史學要麼是教育學,反正是文科的專業。當時他說終於拿到博士候選人資格了,可以鬆一口氣,回國探親了。我那時也不知這個候選人資格有多麼要緊,難道你在讀博還不是候選人嗎?反正記得他說,爲了通過這個候選人資格考試,他要詳細讀完導師指定的100本書,還要讀完另外200本比較泛讀的指定書。到了考試那天,胸中已經有了這300本書了,帶上太太和另外一個朋友做助手。他在一間房間就導師出的題目寫文章,助手們在隔壁幫助打字排版,整整一天時間才把考試文章叫出來。當時聽了只是覺得比較新奇,哪裡能夠理解箇中的艱辛。

博士學位候選人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位子,一般簡稱ABD(All But Dissertation =除了論文以外全有)。UCLA和其他很多學校還專門在此設置一個過渡性學位C.Phil。(Candidate inPhilosophy)(順帶說一句我的博士學位叫Ph.D. = Doctor of Philosophy,都是跟着哲學來的,可能是從古希臘時開始的)。有了ABD就可以不再在學校註冊交學費了,可以自己獨立完成論文,同時可以出去找工作養家餬口了。在找工作的履歷表上也可以明確填上這個學位,被視爲高於碩士的一個學位。要得到候選人資格,需要學完指定課程、達到學分要求、完成開題報告並通過一場口試。這個開題報告可不能小看,它首先要涵蓋閱讀領域內所有已經發表的文獻並寫出書評這個部分,(也就相當於我那位前輩所描述的讀300本書的部分),還要從方法論角度論證論文研究採取的方法,再做一個小規模的實際研究並取得初步成果以證明研究的可行性和價值。準備這個開題報告的過程需要一到二年,這期間“論文準備”本身可以作爲一門課程並獲得每學季12個學分,這樣可以確保全職學生的身份。

實際上對於在讀的研究生來說,最大的事件就是候選人資格的口試了,因爲一旦口試通過了,這名學生成爲ABD,也就從學校的活動中淡化出去,自己做論文去了。前面所說的燃燒生命所學過來的頭幾年的課程,就是圍繞着開題報告的準備來設置的,從技術上說是要達到學校的相關學分要求,從內容上說是任課教師結合自己比較有心得的研究成果把領域裡相關的理論、方法和文章引入學生視野,這正是所謂的打基礎。在完成這些指定課程所需要的三、四年期間,自己論文的題目和大綱、跟哪幾位導師等也就都逐步成型了。

我們是導師委員會制度,要求必須由三位本系教授、一位(理論)語言學(Linguistics)系教授、一位外系教授組成。我請到了語言學系的時任系主任、還有東亞研究系的一位日本教授。UCLA的語言學系也是多年的全美排名第二(因爲喬姆斯基的存在,麻省理工第一的位子是無法撼動的),東亞系因爲我們地處太平洋海岸,也是鼎鼎大名的。好吧,反正是頂尖的排名,就會帶來頂尖的代價。看看教授們是怎麼表現的吧。

我們的口試不是採用集中考[微博]試的方法,而是一個和導師委員的教授們不停切磋的過程。每一次我自己覺得準備得差不多了,就召集委員們開會(其實就是協調大家的時間,老師對學生們都是很好的,很好說話)。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審查我的開題報告是否可以通過了。事先當然他們都拿到了我交上去的當時報告的文稿。排名數一數二的專業,都是泰山北斗的教授,他們不能讓學生拿出一份東西,同行一看,這東西多年前我早就搞過了,那這些導師的面子往哪兒放呀?於是,會有委員問我,某某某哪年發表的叫什麼什麼的文章看過嗎?自然不在我報告的書評部分,自然我也沒看過。好,這篇文章有什麼什麼的意義,回去看吧,看完寫進書評裡。其他委員也是學富五車的呀,一聽,這我也是有學問的不能讓其他委員看低了我呀。於是說,還有誰誰誰,什麼什麼看過嗎?好,這下又一大堆文章!再看再寫。這樣個把個月以後再約委員們開會,也不知是榮譽的崇高、自豪的捍衛還是學識的炫耀,反正我又會領回一大堆文章書目。在這個信息化的現代社會,和任何研究領域相關聯的研究文獻要想都看過,談何容易呀。

這段時間裡,我有多麼懷念我在國內(也是響噹噹的名牌大學的中文系)一位教授的教導:天下文章一大抄,抄來抄去有提高!我在這裡就別惦記着抄了:把所有前人的研究都要看過、寫下點評,然後在此基礎之上才能提出自己的新東西,根本就沒有抄襲的土壤。我的論文完稿後,僅引文目錄就有幾十頁,這實際上也是一篇博士論文的一個價值,給同行和後輩整理出了一份詳細的資料庫。

等到所有導師都認爲我的開題報告可以通過了,我們會設定一個日期舉行口試,到了這一步只是形式了。這樣安排的邏輯是“人性化”:只要學生夠努力,不斷地去和導師們切磋,就一定可以通過。可是看到嗎,在我就讀的這樣一個頂尖排名的環境裡,這可是一個無底洞,知道他們覺得把我已經“搓”到快沒人性了,纔會擡手放我通過。

是不是把文獻都讀完了呢?

這實在不知道。但是有一句話可以挺直了腰板大聲說,在當時,我論文題目下的範疇裡,不會有人比我讀得再多了!這,至少是排名第一的專業帶出學生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