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批公司化條例 臺鐵公會加入五一依法休假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要求政府答應3個參與及3項承諾,並將響應臺鐵企業公會的五一依法休假行動。(臺鐵產工提供/陳祐誠傳真)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7)日將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與交通部進行詢答,臺灣鐵路產業工會今舉行記者會,再次批評交通部與臺鐵提出的草案,不斷強調資產與財務的分配,但對於保障員工卻像空白支票,要求政府答應3個參與及3項承諾,工會已送出調解申請,並將響應臺鐵企業公會的五一依法休假行動。
交通部長王國材迴應,有關臺鐵公司化條例草案及相關的子法,目前已在討論中。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已排定詢答,他將會仔細說明,並強調安全改革的落實一直是公司化最重要目標。
至於臺鐵員工將於5月1日發動休假不上班,王國材表示會持續溝通,希望可以理性討論。
臺鐵產工指出,在普悠瑪及太魯閣事故後,工會看到的是虛應故事的改革,產工提出6項安全訴求,包括「教育訓練標準化」、「設備改善要即時」、「提升待遇要落實」、「安全管理要優化」、「監理機制防黑箱」、「產工基層要參與」,臺鐵不僅沒有一項達成,去年更花了所有的心力在處理公司化說明會,而不是在安全溝通上。
工會認爲,交通部倉促上架的公司設置條例,不僅無法保障安全,更可能將員工及旅客的安全與企業營利放在天平的兩端。細看設置條例,內容不斷強調資產、財務的分配,但即便裡面提到許多虧損該如何負擔或是員工的保障,聽在第一線基層的耳中,都彷彿空白支票。有關安全的條文將修訂草案部分文字爲「臺鐵公司對於行車安全具關聯的核心業務,應確實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不僅規範事項空洞,更迴避了基層一直詬病的相關法令與現實作業不符問題。
清明連假前夕,東南水泥公司因承包商拆除水泥塔未按照計劃,坍塌的工安事故,造成高鐵無預警斷電,影響數萬名旅客的返鄉受延誤。工地監督失靈,承包商缺乏基本危機意識,公衆的安全層層外包,這些在太魯閣事故滿1年的今天看起來,顯得格外觸目驚心。
工會指出,絕不是公司組織就不會發生工安事故,交通部一直將臺鐵公司化與安全劃上等號,利用不轉型就無安全來混淆輿論視聽,監督失能和外包文化的問題卻被擱置。
產工表示,已送出調整事項進行調解,臺鐵要安全,改革必須要有「安全改革」、「資產分配及財務評估會議」、「事業單位營運管理會議」3個參與,以及「薪資應比照交通事業郵政轉調人員資位待遇表」、「現職營運人員與未來新進人員待遇不應打折扣」、「變更現有班制需與產工協商」3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