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工會痛斥交通部「鴨霸」 強行公告臺鐵公司化子法

臺鐵工會痛斥交通部強行公告臺鐵公司化子法,不尊重臺鐵局與工會的協商內容。(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16日在官網公告「執行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草案,公告期7天,自次日也就是17日起算。臺鐵企業工會今(20)日聲明痛斥交通部「鴨霸」強行公告,根本把和臺鐵局、和工會的協商當作程序上的點綴,工會並預告將研商抗爭行動。

臺鐵工會秘書吳長智對本報表示,工會最不滿的地方就是,有關於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的歸屬。工會協商時是按照臺鐵公司化母法的標註,在車輛維修保養的區別上採取原本的鐵路規章來做,也和臺鐵局取得共識,但是交通部的公告卻一定要採用分級制,也就是將車輛維修分爲四級,第一級跟第二級的維修費用由臺鐵公司自行負擔,第三級第四級的維修費用才由交通部編列預算。

臺鐵工會表示,工會對公司化的態度,是堅決反對犧牲員工權益,確保臺鐵未來發展,所以在子法協商過程皆盡心盡力攻防,並請專業律師團協助檢視與把關子法字句。尤其本次公告的草案事涉軌道路線維護及列車維修,與臺鐵鐵路安全與永續經營關係密切,原本12月15日工會與臺鐵局才討論協商完草案內容,不料交通部根本不採納工會意見就強行公告。

臺鐵工會表示,行政院責成交通部「子法協商須充分與工會溝通達成共識始能定案」,但交通部自始至終仍以「平行時空」自行推動會報確立子法內容,讓臺鐵局與工會的協商僅成爲程序上的點綴,協商的內容更只是讓交通部「參考」而已,最終完全依交通部喜好,再決定是否修正,完全不尊重臺鐵局與工會,十分「鴨霸」。臺鐵公司化設置條例的訂定過程中,交通部就敷衍臺鐵員工,兩面操作,一路闖關;現在又傲慢再現,把臺鐵公司化當兒戲,趕快交差就沒事。

臺鐵工會表示,交通部把工會當塑膠,那工會就硬起來讓交通部看看甚麼叫「強化塑膠」!27日工會將召開擴大常務會議,研商子法訂定交通部強行公告,以及不履行原尊重並承諾工會的事項,並討論抗爭行動。工會呼籲交通部,未與工會協商確認前,必須撤回「執行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需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之建設重置購置維修經費辦法」草案公告,否則工會將啓動抗爭,給予相同的回饋力道。

交通部晚間迴應,「臺鐵公司推動會報」討論子法,以及臺鐵局與工會溝通,是「平行」進行。交通部必須儘速完成子法訂定,至於工會於臺鐵局協商會議中提意見,已請臺鐵局並與預告期間意見整理後提送交通部,交通部將安排於「臺鐵公司推動會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