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爸爸猥褻「4年459次」 6歲童訴苦被媽洗腦:因爲愛你纔會摸

狼父兒子猥褻4年,總共累積達459次。 (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狼父從2012年起到2015年,對年僅6歲兒子小智化名)猥褻摸下體高達459次;受害者媽媽哭訴時,甚至還被告知父親是因爲愛才會伸手摸。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狼父判有期徒刑7年2月。

據《自由時報》,從2012年開始,年齡僅有6歲、尚在就讀幼稚園的小智就慘遭爸爸摸下體長達4年,期間被猥褻次數達459次,由於這樣的情況,讓他感到相當辛苦,曾經和母親反映,說明想要打113,沒想到母親卻回答,「爸爸會摸你是因爲愛你!」

直到2015年12月,某天上社會課時,老師教導到「網路交友」的危險性,提醒部分網友很喜歡小朋友,這時小智纔講出自己心中的痛。案件審理期間,狼父完全否認有犯案,稱是因爲幫兒子洗澡時,可能不小心會觸摸到其下體所致,完全是場誤會

合議庭認爲,小智有完整的陳述遭猥褻過程,甚至確認並非在嬉戲過程下被誤觸到下體;且老師也提到,小智曾說,「我爸爸很變態」,還有將他轉往輔導室進行輔導。最後,分別依加重強制猥褻、對未滿14歲男子爲猥褻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狼父判7年2月,其中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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