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董事會解聘 成功工商前校長循司法捍衛權益
桃園成功工商董事會上月底以學生人數流失、收支嚴重失衡等解聘校長鄒紹騰,並指派學務主任邱垂夕代理校長,禁止鄒紹騰進入校園,嚴令前校長不得將各處室文件私自帶出校外。鄒紹騰認辦學認真,董事會指控與現實狀況有落差,已循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雙方衝突白熱化。
校方指出,解聘鄒紹騰校長職務理由,包括學生人數流失、收支嚴重失衡、刻意不執行董事會決議、於聯合處務會議公然教唆侵犯隱私權、治學理念及招生方式具爭議性、僑生專班招生失利、行政管理能力不足、抗拒董事會議決事項、屢不出席財務危機座談會、侵犯董事會職權。其中全校總學生人數減少400人、人事費比率由102.8%增加至118.56%,及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已違反私校法第41條及成功工商校長鄰聘及解聘辦法。
針對解聘理由,鄒紹騰表示,自2016年8月1號擔任校長以來,自問認真辦學照顧好師生,校長聘約自2016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是屬民法聘任契約,在不違反私校法、學校捐助章程及相關法律的前提下,應受保障確保工作權。董事會未經協商解聘校長職務,已嚴重違反民法契約精神,傷害個人工作權。
鄒紹騰反駁,有關學生人數減少,學校105學年度註冊報到人數有629人,106學年度註冊報到人數有685人,增加56人比例達8.9%,並未如解聘理由中所述人數減少。至於其他指控,都已備妥相關書面,待法院24號開庭裁決。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該案經成功工商董事會13人出席,同意7票、不同意4票、空白2票,票數過半通過,由於校長聘任屬私法契約,建議循民事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