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練習誤踢出人命 比賽簽下切結又如何?

▲臺灣女將曾櫟騁勇奪倫敦奧運跆拳銅牌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高中一名跆拳道校隊17歲高姓學生,8月底和一名16歲洪姓學弟進行訓練時,兩人都沒穿戴護具,結果洪姓學生不小心被一腳踢中右頸接近喉嚨部位當場倒地被送醫治療,沒想到經過25天急救,還是在22日凌晨顱內出血不幸過世。跆拳道練習鬧出人命,也引發跆拳道訓練與比賽時可能產生危險性的爭議。

「一個活蹦亂跳去上學耶!接到電話,已經...。」談到自己的兒子,洪爸爸滿是不捨,即使急着帶小兒子去上課,還是忍不住停下腳步說自己兒子真的死得好無辜,洪爸爸表示,「(兒子身高)174公分,體重80公斤,人很健壯,我才捨不得,他不是那種體弱多病的,他是很強壯的。」

洪爸爸16歲的兒子因爲從小對跆拳道有興趣,高中就讀基隆高中體育班,沒想到8月29日洪姓學生在地下室跆拳道教室進行例行的基本動作訓練時,疑似被17歲高姓學長一腳踢中右邊接近頭頸的地方當場倒地,送醫之後昏迷整整25天,在22日凌晨因爲顱內出血不治。

愛子急救25天身亡,洪爸爸不捨

警方轉述教練說法,因爲不是對打,兩人練習都沒戴護具,引發外界質疑;而洪爸爸則對送醫過程不滿,洪爸爸表示,「都沒有(戴護具),那安全防護都沒有做好,人暈倒,你應該是把他擡到對面醫院去,他(同學)還叫救護車耶!」

據指出,跆拳道平時訓練,除了「模式訓練」之外,另有「約束」及「對練」共3種。一般而言,「模式訓練」是在教練指定的動作下,進行速度靶及防禦靶踢擊,或是模擬攻守動作。

踢擊速度靶着重攻擊速度,偏單方攻擊,由攻擊方踢擊防守方手持的速度靶;而踢擊防禦靶則是練力道,攻擊方作出攻擊動作,手肘持防禦靶的選手進行反擊動作,在模式訓練動作之下,兩種靶攻擊方的對象是「靶」不是人,持靶選手可不戴頭盔、不穿護具,教練也可要求兩方選手都穿護具,進行較爲複雜的攻守練習。

模式訓練是在教練指定動作下進行

至於「約束」及「對練」形同正式比賽,兩方選手都要穿戴頭盔、護具,兩種訓練模式通常在正式比賽前進行,以模擬臨場感;差別的是「約束」要收腳,也就是動作是真的,但是踢下去的力道是假的,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但是有些選手收腳功夫差,以至對手遭到重擊而受傷。至於「對練」就是打真的,跟比賽無異,但是時間較短,回合數較少,有時甚至只有一腳定輸贏。

高姓選手以旋踢動作的腳背擊倒洪姓選手的動作,一個假設性的話題,若當時手持防禦靶的洪姓選手有戴頭盔的話,至少可保護到下齶部位,雖未覆蓋到頸部,但至少有緩衝的作用。學生進行跆拳道練習卻意外過世,校方也表達遺憾,基隆高中秘書戴祖雄表示,「發生這個事情之後,其實我們學校師生都非常難過。」

但一條年輕生命無辜消逝檢警已經展開調查,將對肇事學生和在場教練的責任進行調查,所涉及的刑責一爲過失致死罪,一爲業務過失致死罪,人命關天,對高度競技性的跆拳道運動而言,震撼性不謂不大。

跆拳道是武術,具有高度危險性

之前,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樑文傑臉書PO文,批評跆拳道「完全運動化」,如果遇到泰拳或拳擊手一定很快被打趴,一點都不值得學,看來他的觀點有需要修正,該文可見《樑文傑批評跆拳道 惹惱教練選手家長臉書大連署》。

曾經有選手家長對於跆拳道選手比賽所籤的切結書表示強烈異議,認爲主管單位或是主辦單位規避責任,一般比賽的切結書格式如下:「本人蔘加之XXXXXX跆拳道比賽,所附報名資料、證件等完全屬實、正確,如在參賽期間造成任何傷害,除遵照大會有關規定的運動傷害保險權益外,其餘一切責任,本人願意自行負擔,放棄向大會追究責任。」文末則是參加選手、家長以及教練的簽名,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要參加比賽。

也就是說,選手參賽期間被合法擊倒、骨折、撕裂傷等等,除了意外保險之外,主辦單位已提前打了「預防針」,「出事別找我」,提出異議的家長認爲,選手的人身安全沒有受到保障,若發生意外找誰負責呢?問題是又該如何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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