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挪用善款 李世聰夫婦獲不起訴

臺灣高檢署(資料照)

被稱爲「殯葬天王」的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與妻子劉萍,遭調查局懷疑涉嫌將龍巖及福澤2個基金會的2100萬元款項轉入自己帳戶私用,臺北地檢署認爲基金會公私帳目雖不清,但款項未流入私人口袋,夫妻倆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案經臺灣高檢署審覈後,駁回北檢職權再議,李世聰夫婦獲不起訴確定。

調查局懷疑,李世聰夫婦利用能夠主導龍巖公司及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的機會,將龍巖公司款項,以「公益捐款」名義,分次轉到「龍巖基金會」,再轉到由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再轉到李、劉帳戶私用。李、劉2人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搬走300萬,劉萍則用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

2016年到2019年,李世聰夫婦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經費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部分售股所得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同樣每年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轉到2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等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調查局估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佔2100多萬元。

不過,北檢今年9月偵結此案,檢方認爲,基金會實際上營運支出超過龍巖捐贈,夫妻倆所涉侵佔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但劉女盜蓋董事印文,則依僞造文書起訴。

李、劉2人被控侵佔罪獲不起訴部分,檢察官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覈後,認爲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李、劉2人被控侵佔罪部分,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