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工時戕害勞工 立委批政府帶頭違法

記者謝佳凌臺北報導

近來因工作超時引發健康問題,甚至過勞死亡事件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吳育仁批評,政府機關不當引用勞基法責任制,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的駕駛與工友,都長期處在超時工作,根本是帶頭傷害勞工。吳育仁指出,政府機關依勞基法第84條-1,自1997年起,不但覈定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之後又覈定中央銀行首長隨扈,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辦公室技工、工友;外交部協助接待外賓之技工、工友;總統辦公室工友;立法院秘書長辦公室工友;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立法委員公務座車駕駛;副總統辦公室工友等等,全都列入須責任制工作人員

被覈定爲38種類須責任制人員,政府機關就佔了7類,勞委會迴應表示,這些人員是間歇性工作,處於待命狀態。吳育仁則痛批,學勞工的人都知道待命時間也是工作時間,人手不夠就應該增加人員,而不是改列爲責任制工時,這樣等於政府帶頭違法亂紀,他強烈要求廢除勞基法第84條-1。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覈定工作者(總共7/38)1997 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1998 一、中央銀行首長隨扈。二、立法院院長、副院長辦公室 之技工、工友。三、外交部協助接待外賓之技工、工友。2000 總統辦公室工友。2001 立法院秘書長辦公室工友。2003 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2003 立法院立法委員公務座車駕駛。2009 總統府副總統辦公室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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