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每週72工時 新華社:違反勞動法應退場
「996工作制」的話題最近在大陸社會引發熱議,民衆看法不一。該制度是指員工每天上午9點到班,一直工作到晚上9點,並且每週工作6天。有關「996」能否適用企業文化,《新華社》刊文指稱,這種制度換算下來每週工時「最低也達到了72小時」,明顯「是違反勞動法的」。
文章指出,根據中國勞動法,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時者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而且必須是在保障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才能延長工時,「很顯然996工作制是違反勞動法的。」
文章提到,今天的中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奮鬥精神」,有關這個部分「全社會有着高度共識」,於是「億萬中國人民正用忙碌的身影、辛勤的汗水踐行着這種共識」,因爲「我們崇尚的奮鬥是讓勞動者實現有尊嚴地體面勞動、全面發展的奮鬥」,而且「是基於人們對事業的責任感和對未來的信心的奮鬥」。
文章話鋒一轉強調,如果無視員工意願和身心健康、不能切實保障員工利益,甚至讓員工辛苦卻連加班費都拿不到,那麼一些企業強制推行的996工作制「就是在透支健康、透支未來」,這種作法「恰恰是對奮鬥者的傷害」,同時「也是對奮鬥精神的誤讀」。文章總結表示,善待勞動者並使其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纔是對奮鬥者的最好致敬、對奮鬥精神的最好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