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特殊鬆綁工時上限? 基層社工堅持要符合勞基法
▲全臺社工職業工會聯合記者會抗議爲工時解套。(圖/翻攝自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臉書)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社工因工作特殊,應鬆綁工時上限?全臺社工職業工會聯合會9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應「堅守工時上限,拒絕修法解套」。社工工會強調,政府該充實社福預算,拒絕弱弱相殘,且勞動部召開相關諮詢會議,必須納入勞方及工會代表,不應直接把社工排除在《勞基法》外。
臺灣社會福利總盟日前與民進黨不分區吳玉琴,在立法院召開「社福團體特性與勞基法的衝突與解套」記者會,認爲社工應鬆綁工時上限;不過,全臺基層社工人員今發聲反對。
工會強調,《勞基法》中的工時規範,相關從業人員適用84-1條「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輔導員(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及監護工工作時間審覈參考指引」,單日工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均不得超過12小時。但吳玉琴與總盟呼籲勞動部爲社福機構常見16小時排班制度(8+8)解套,突顯社福團體長期違反勞基法,枉顧基層工作權益的事實。
因此,工會反對輕易鬆綁勞動法規或任何「解套」辦法,應回頭檢視機構人力配置是否恰當,及是否有充足經費挹注相關服務;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新皓強調,他們是以勞工身分在從事照護工作,應該適用《勞基法》,這是勞工最基礎權益。
陳新皓指出,吳玉琴提出的8+8工時,也就是社福機構常見的8小時工作、8小時陪伴,凸顯安置機構工時問題長年都超過勞基法單日工時12小時上限,不應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