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上24天班「不違法」!4周彈性工時爆漏洞 勞動部證實
▲目前有26種行業適用4周彈性工時,若按照現行規定,勞工可連上24天班不違反。(示意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一例一休上路後,對許多產業造成衝擊,因此有許多業者盼能納入彈性工時,但現在卻傳出4周彈性工時出現大漏洞。由於該制被排除在七休一的規定之外,且只規定每2周要有2天例假,因此若僱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加班,並將例假日排在第一週前2天及第4周後2天,恐造成勞工連上24天班的血汗情形發生。
據瞭解,目前的勞基法訂有2周、4周及8周彈性工時機制,勞資雙方經協商後,可彈性調整工時及休假;其中4周彈性工時的規定最寬鬆,4周內每天8小時的正常工時可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因此一天的最長工時可達10小時;另外,勞動部去年廢除7休1函釋後,僅4周彈性工時制可以排除在外,最多可連上12天班。
由於4周彈性工時被排除在7休1規定之外,且只規定每2周需有2天例假,且每4周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8天,因此現在外界發現,只要資方要求勞方在休息日加班,並將勞工的例假日排在4週中的最前面2天及最後2天,員工恐怕須連上24天的血汗班,而僱主也未違反相關規定。
對此,勞動部於21日表示,在4周彈性工時的規定下,勞工的確可連上24天班不違法,但實際上是否真的有此情況,將會持續蒐集觀察,同時也強調「這跟一例一休並沒有關係」。
根據勞基法規定,目前所有行業都適用2周彈性工時,勞工最多連上6天班,而4周及8周經勞動部陸續指定適用後,目前適用的行業包含加油站業者、理髮及美容業、農會及漁會、社會教育事業及一般旅館業等26種,且資方若要實施相關規定,必須經由工會同意,若無工會,則須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