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再犯高 學者:恢復強制工作

詐欺再犯率高,學者主張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矯正並威嚇詐騙集團。圖爲泰源技訓所受刑人制作鐵牀。(泰源技訓所提供)

全臺10月詐欺財損破120億元,打詐成效有限,其中詐欺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審計部決算報告就點名法務部矯正署未訂定詐欺犯的處遇計劃,供監所依循導正受刑人不勞而獲的偏差觀念,以致出獄後「惡性循環」繼續騙。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年委外做「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學者建議除提高刑度與假釋門檻外,必要時應修法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

主持該研究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賴擁連指出,有詐欺受刑人受訪直言,「做詐欺遲早被抓,能騙儘量騙!」有人在監反省不是爲何誤入歧途,而是「以後該怎麼做,纔不會被抓」,凸顯矯正系統失靈。

賴擁連說,2021年釋字812號判決強制工作違憲,是因違反比例與區隔原則,建議矯正署應聯合勞動部,透過職訓中心讓詐欺受刑人服刑達一定程度後,允許日間戒護外出工作。

他說,職訓勞動可使詐欺犯不再好逸惡勞,並習得一技之長,有助其重返社會,期間表現作爲累進處遇評分,等於拉高假釋門檻,讓想騙的不敢再騙。1名檢察官告訴他,詐欺犯很怕強制工作,可惜已違憲。

今年9月底在監受刑人5萬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別爲毒品、詐欺、公共危險,詐欺犯7003人佔13%,人數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計車手與人頭帳戶的再犯率逾8成。

審計部也發現,依打詐國家隊的「建立正確法治觀念」,矯正署去年函請各矯正機關強化及優先提供詐欺受刑人技訓等處遇措施,卻未比照毒品或酒駕受刑人訂定處遇計劃供監所依循。現行作法是各監所在既有資源限制下,自行辦理詐欺受刑人處遇,例如宜蘭及屏東監獄辦反詐法治教育課程或金融知識宣導。

矯正署表示,詐欺屬財產性犯罪,行爲人觀念偏差,去年已陸續要求矯正機關對其優先提供技能訓練,讓他們有一技之長,另加強個別及特別教誨,至於是否推出全體適用的處遇計劃,還在評估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