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親友遷戶口 中壢舊明裡里長丟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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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舊明裡里長鄒富生,遭競選對方遊義欽指控,3年前選舉時鄒男要求10位親友遷入戶籍,以投票支持他;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妨害投票正確的行爲,不以達到影響當選的票數前提,判決鄒男當選無效確定。

遊男主張:鄒明知舊明裡里民不多,增加選舉人支持即易當選,而鄒男的親友都未實際住居於舊明裡的遷入戶籍地,且都沒有將各該戶籍地作爲日常生活重心所在地,只是爲了使鄒順利當選才虛僞遷戶籍,其當選應屬無效。

高院認爲,鄒男授意其親友及競選團隊成員以虛僞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且其中3人也實際在選舉日前往投票,構成妨害投票正確的行爲,因違反選罷法規定,判決其當選無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