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換絕情!室友變竊賊 金戒指、金項鍊都不見了
高雄市三民區有二名女子一起在建工路承租一處公寓,日前31歲的林姓女子因故與蔡姓女子發生紛爭,而搬離住所,但因懷恨在心,憤而利用蔡女上班時間,持備份鑰匙趁機返回公寓行竊,偷走現金、金戒指、金項鍊、存錢筒等物。
蔡女向警方表示,案發後曾自行調閱公寓監視器發現是林嫌,當下感到相當訝異,想說朋友一定有困難,纔會這樣做,並主動約她出來吃飯,本想自行溝通並討回財物,沒想到見面時,林嫌居然還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硬是不承認,只好痛心報警處理,也嘆「知人知面不知心」。
鼎山派出所表示,蔡女返家發現遭竊後報案,警方循線找到林姓嫌犯,偵訊時她坦承犯行,「因缺錢花用而竊取蔡女屋內財物」,全案依違反竊盜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林嫌表示,與蔡女原是室友,因發生口角而搬離,「案發當天因缺錢花用,又想到留有備份鑰匙」,就開車前往行竊,並將所得花用殆盡。
鼎山派出所警方表示,防人之心不可無,同住一起,仍須妥善保管財物,寢室內儘量避免存放現金或貴重物品;而當租新屋或是室友搬出時,最好將門鎖更換,以避免前住戶保留備份鑰匙潛入行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