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

財聯社4月19日電,近年來,證監會在實施註冊制改革過程中堅守初心使命,以支持科技發展爲導向帶動關鍵制度創新,支持科技創新的監管體系、市場生態逐步形成。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更好服務科技創新,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證監會制定了《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從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私募投資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舉措,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建立融資“綠色通道”。加強與有關部門政策協同,精準識別科技型企業,健全“綠色通道”機制,優先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統籌發揮各板塊功能,支持科技型企業首發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和境外上市,引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完善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的方式、對象和實施程序。

三是加強債券市場的精準支持。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重點支持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債券融資,鼓勵政策性機構和市場機構爲民營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四是完善支持科技創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督促證券公司提升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踐行“開門搞審覈”理念,優化科技型企業服務機制。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督促各項制度工作措施落地落實落細,實行動態監測、定期開展評估,適時優化有關措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