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開放律師閱卷權 釋憲法庭羅瑩雪對戰賴素如
▲爲律師能否在羈押庭前擁有閱卷權,法務部長羅瑩雪將在釋憲法庭上對戰律師出身,前臺北市議員賴素如。(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前臺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涉及雙子星弊案,針對檢察官將她收押部分,賴素如主張律師應該在法院聲押庭前有閱卷權,防止檢方「襲擊式」收押當事人。大法官在3日上午9點召開釋憲法庭,除了賴素如親自出庭,法務部長羅瑩雪也率領檯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高檢署檢察官蔡秋明、最高檢檢察官朱朝亮上陣,可以說是備法界受矚目的「雙雌」對決。
2013年,賴素如被控在雙子星開發案中涉嫌收賄,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聲押,賴素如的律師向法院聲請閱卷,但遭到駁回,而賴素如也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對此賴素如相當不滿,她認爲現行「刑事訴訟法」33條第一項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因此聲請釋憲。
其實仔細觀察檢辯陣容,發現雙方實力都很堅強。法務部由部長羅瑩雪領軍,帶領檯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偵辦過拉法葉艦案高檢署檢察官蔡秋明,以及辦過扁案的最高檢檢察官朱朝亮上陣。賴素如部分,除了自己是律師出身,以及原委任律師李宜光,還加上曾替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打贏官司的律師葉建廷、有多次釋憲法庭經驗的律師尤伯祥和知名律師李念祖。
▲大法官釋憲法庭將在司法院內召開,照例也開放民衆旁聽。(圖/資料照片)
但這也並非法務部長第一次親臨釋憲法庭。1995年,總統馬英九當時還是法務部長,立委張俊雄等人認爲檢察官的羈押權違憲,釋憲法庭召開,馬英九2次上場。2004年,法務部長換陳定南,針對「319真調會」是否違憲開庭辯論。不過2屆法務部長,3次親臨釋憲法庭,結果都是敗陣。
根據「刑事訴訟法」33條第一項,辯護人可以在「審判中」檢閱卷宗、證物,還可錄音、錄影或抄錄。但這就意味着,律師只有案件進入法院審理時才能閱卷。長期以來不少律師抱怨,經常在接到委任到地檢署時,當事人早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法院開羈押庭,律師在完全還不瞭解情況下,根本無法替當事人辯護,嚴重影響人權。
而有不少檢察官認爲,羈押庭前開放讓律師閱卷,不就等於讓壞人有機會串證甚至滅證「檢察官要怎麼辦下去?」。況且檢方也會明確告知當事人逮捕或約談的理由以及事證,聲押庭上多數也會提出證據說明,不會讓當事人辯護律師腦袋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