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超商報出手機號碼 渣男默記幹壞事!騙出強吻下場慘

郭男在超商偷偷記下手機號碼,隨後將女子騙下樓,2度予以強摟、強吻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郭姓男子,2023年10月30日凌晨3時許,在一家超商內,聽聞店員詢問女子小萱(化名)手機號碼時,郭男偷偷記下,隨後撥打小萱電話,未等到接聽即掛斷,小萱誤以爲是友人而回撥,郭男接聽:「你下來看看就知道我是誰?」小萱前往查看時,卻2度遭到郭男強吻,小萱不甘受辱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當天凌晨3時21分許,她接完電話後前往查看,郭男無視她推阻及拒絕,竟仍然強摟並強吻,當她奮力掙脫後,郭男卻一路追逐到她住處的樓梯間,將她壓制靠牆,再度強摟、強吻,她不斷瘋狂喊叫:「我根本不認識你,請你離開」,郭男這才離開現場;郭男則是對於犯行坦承不諱。

法官審酌,郭男與小萱並不認識,竟不思尊重身體自主權,深夜見小萱孤身可欺,竟違反意願予以強制猥褻,導致她身心受創,實屬可議,但念及郭男已坦承犯行,後來也與小萱達成調解,小萱也表示願意原諒。

日前依法判決,郭男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後1年內,參加法治教育6場次;並履行賠償義務;以及禁止對小萱實施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及騷擾。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