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殺警案非常上訴遭駁回 監委續查「還公道」

律師羅秉成等人曾要求顏大和鄭性澤的死刑冤獄提出非常上訴。(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鄭性澤涉犯殺警重罪被判死刑至今已13年,因爲疑點重重,多名立委、監委公開要求重審,去年8月檢察總長顏大和向最高法院聲請第23次非常上訴,但在今年8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對此,監委王美玉、仉桂美認爲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釐清,申請自動調查,「應詳予調查釐清,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

前任監委李復甸在去年3月公佈鄭性澤案調查報告,認爲涉有疲勞訊問,另外現場彈道射擊位置等事證不明,並且在有違自白、證據經驗法則下,讓鄭性澤遭判處死,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但去年8月檢察總長顏大和向最高法院聲請第23次的非常上訴,已在今年8月遭最高法院駁回。

第五屆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再接再厲決定申請自動調查,她們表示,本案主要的疑點在於當時承辦員警「有無」對鄭性澤刑求,以及究竟同行歹徒羅武雄是於何時死亡,鑑識人員的鑑定是否正確。警方的刑求行爲常導致被告日後仍無法自由陳述,而有礙發現真實。

監委還說,鄭性澤案最常被提及的就是,鑑識人員之鑑定意見,往往爲審理法院尊重,而引用爲判決依據,如鑑識人員果有鑑識錯誤,將嚴重影響判決結果,「這些疑點殊值重視,應詳予調查釐清,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並強調,審理法院所採用的鄭性澤自白是否仍是在自由意志下所爲?鑑識人員對於同行歹徒羅武雄死亡時間之鑑定意見是否沒有瑕疵?將成爲監委調查瞭解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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