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影子藥師”

本報訊(記者蔣傑 通訊員許瑩聰)近日,浙江省慈溪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向慈溪市檢察院反饋檢察建議落實情況。

今年4月,“益心爲公”志願者向慈溪市檢察院反映,某零售藥店存在執業藥師不在崗期間對外銷售處方藥的情形。經調查,該藥店實際上沒有執業藥師,通過其他藥店的執業藥師“掛證”的方式來規避監管。檢察官進一步走訪調查後發現,轄區5家藥店均存在執業藥師“掛證”或執業藥師不在崗期間對外銷售處方藥的“影子藥師”問題,影響廣大消費者用藥安全。

爲規範轄區內處方藥銷售行爲,該院進行公益訴訟立案,並向相關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對涉案零售藥店存在的違法情形作出處理,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專項整治。

相關行政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覈查藥品生產、銷售企業的執業藥師1400餘名,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或執業藥師不在崗期間對外銷售處方藥的20餘家企業進行處罰。

執業藥師“掛證”現象屢禁不止,也反映出藥品零售行業管理存在漏洞。9月,該院再次向該行政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其通過強化執業藥師參保信息共享、加強執業藥師配備監管、積極創新數字監管等方式,持續加大監管力度,遏制“影子藥師”違法亂象。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