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高層次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房價50%,最高300萬
中新經緯2月21日電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網站21日公佈《鄭州市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其中明確高層次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房價50%,最高補貼300萬元。
《實施細則》由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和鄭州市財政局聯合下發,自發行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根據《實施細則》,高層次人才在鄭州首次購房且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按照購房價格的50%進行補貼,分別給予不超過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購房補貼。
申請條件爲:1.在鄭州工作並經省市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含卓越工程師);
2.申請補貼的住房,須是2023年10月31日(含)以後,申請人家庭(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鄭州首次購房且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對於鄭州市青年人才,《實施細則》也有規定。
《實施細則》提出,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標準爲:博士每人10萬元,碩士每人5萬元,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每人2萬元,專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不含中專)每人1萬元。
申請人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專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不含中專)年齡須在35週歲(含)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設年齡限制;
(2)取得畢業證書時間須在2023年10月31日(含)之後,並在學信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或全國技工院校電子註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之一的認證平臺完成認證;
(3)鄭州戶籍、畢業3年內(海外留學優秀人才畢業6年內)在鄭州市域範圍內就業創業,在鄭州正常參加社會保險,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正常繳費1個月(含)以上(不含欠繳、補繳);
(4)申請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或其配偶。
用於申請補貼的住房則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所購房屋用途須是住宅,包括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不包括商業、辦公等;
(2)住房獲取途徑須是市場購買,包括購買法拍房,不包括繼承、受贈、析產、直系親屬過戶、拆遷安置、購買政策性保障住房等;
(3)所購房屋是新建商品住房的,須辦理完成合同網籤備案,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所購房屋是存量住房(法拍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4)申請補貼的住房須是申請人家庭成員(本人或其配偶)在年滿18週歲後首次在鄭州市通過市場化途徑購買的住房,且購買時間在2022年4月14日(含)之後。(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