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爲討76萬債務擄人 新竹戰鼓隊團長率衆虐人致死遭判刑

張姓戰鼓團長爲討債,率團把欠債男子活活打死,6人遭判1年5個月到4年8個月不等徒刑。(邱立雅攝)

新竹市張姓戰鼓團團長,因不滿劉姓友人積欠他76萬元不還,向戰鼓團成員表示「誰若能討回這錢、誰拿去分」。衆人在竹東發現劉男後,將他強擄上車帶回戰鼓團用木棍狂揍、菸蒂燙皮膚,還用剃刀在劉男頭上剃一圈羞辱,最後劉男不堪凌辱死亡,新竹地院判處張男及其團員共6人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1年5個月到4年8個月徒刑。

劉男因積欠張男76萬元,張男在去年1月時跟旗下戰鼓團員表示,「誰能把劉男這筆債務要回來、誰拿去分」,並夥同團員共6人在一家美髮沙龍前發現劉男後,將之強押上車,並以黑色膠帶貼住雙眼、以束帶捆綁其雙手大拇指並徒手毆打,押至戰鼓團2樓置物間。

6人持續使用木棍長時間用力毆打、凌虐劉男,待劉男因疼痛不堪向衆人求饒後,其中一名兇嫌還並拿出電動剪髮器,從劉男左耳至右耳上方剪頭髮一圈羞辱。隨後張男聯繫劉男父親索討債務,隨後其他人等輪流毆打劉男,導致劉男嘔吐,隔天因廣泛肌肉瘀傷、橫紋肌溶解、肌球蛋白血癥等傷害引起代謝性休克死亡。

衆人發現劉男死亡後,趕緊脫光劉男衣、褲燒燬,並以酒精擦拭身體,再合力將劉男遺體搬上車送往醫院,並當場向醫護人員坦承有毆打劉男,經醫護人員報警處理,事件因此曝光。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張男等6人不思以合法方式索討債務,竟將被害人劉男押至戰鼓團2樓後傷害致死,導致天人永隔、家庭破碎,犯罪危害重大且屬無可彌補,所爲實無足取,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1年5個月到4年8個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