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醫師「良光」諷兩光 女子涉公然侮辱
▲臺語諧音「兩光」,形容人精神渙散,漫不經心。(圖/取自教育部閩南語常用語辭典網頁)
臺北一名張姓女子2年前懷孕出血,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由婦產科歐姓醫師看診,醫師告知「孩子看起來是沒有了」等話,張女回家後在部落格撰文指稱遇到「良光醫師」,歐姓醫師氣得提告。臺北地檢署認爲,良光一詞是臺語諧音「兩光」,形容人精神渙散,漫不經心,具負面意思,依公然侮辱罪將張女聲請簡易判決。
婦產科裡懷孕的媽媽等着產檢看診,每個人的臉上洋溢着幸福微笑,但臺北一位張小姐對於這所醫院的婦產科,卻有着不好的回憶,當時懷孕的張小姐在文章中提到,一進家門進了廁所就開始大叫,因爲出血了還鮮紅色,立刻到醫院看診,結果誰知道遇到了位「良光」醫生,還用紅字註明,千萬不要給他看診,真的很討厭那種邊照超音波、邊跟你說「你這小孩壞了啦!沒救了啦!」當場真想給他一巴掌。
就是文章中這兩個字「良光」很像臺語的「兩光」,讓當時看診的歐姓醫師不滿提告,歐姓醫師主張,當時語氣平和告訴張女診斷結果,卻被指責是「良光醫師」足以貶損他的人格。依教育部常用閩南語辭典解釋,「兩光」的意思,形容人精神渙散,漫不經心,相近的同義詞有「散形」、「散仙」,有負面的意思。
雖然張姓女子解釋,文章內容純粹是紀念沒出生的孩子,把就醫過程記錄下來,沒有要污辱醫師犯意,但法官採用辭典說法,認爲張姓女子在沒加設密碼的部落格上,連名帶姓寫下良光醫師「兩光醫師」,涉及公然污辱,將張姓女子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