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頭詩罵人PO臉書 女子涉侮辱挨罰9000元

蔡姓女子臉書藏頭詩罵人臺中地院判她罰金9000元。(林欣儀攝)

臺中市蔡姓女子透過網路網友討論國外代理孕母相關法令雙方意見不合、引發爭執,蔡女怒而在自己臉書PO文,以藏頭詩的方式對方範漸犯賤)」、「放屁」,PO文被該網友發現提告;法官認爲該詞語有粗鄙、貶損他人之意,依公然侮辱罪判蔡女罰金9000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今年3月間,蔡女因女網友對國外代理孕母法令見解不同起爭執,兩人甚至發起筆戰,蔡女並在臉書PO文,以一篇11行的藏頭詩、將女網友名字寫在其中,以直式方式閱讀就可讀成「●●●你模仿分隔線放屁」,文章並寫着「 妳特麼是範漸還是太閒 」,女網友不滿、憤而提告。

蔡女否認辱罵對方,她辯稱,與女網友同名的人很多,不能因爲名字與藏頭詩相同就認爲她蓄意辱罵,且該篇PO文中的「範漸」是用疑問句,是指對方不好的動作,沒有罵人的意思

法官認爲,根據教育部編訂的國語辭典修訂本內載明,「犯賤」是罵人的話、天生賤骨頭,「放屁」則是指人所說的話荒謬無理、不值得重視,再加上蔡女的臉書設定爲公開,屬於第三人可共見共聞場所,此兩個用語足以使被指之人精神心理感覺難堪、不快,認定她涉及公然侮辱,判罰9000元,可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