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紙風車拿政府3.68億挨告誹謗 律師葉慶元獲不起訴

北檢(陳志賢攝)

風車文教基金會去年不滿律師慶元臉書PO文,指該基金會「13年來拿了170個標案,跟政府拿了3.68億元」,卻「宣稱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基金會控告葉慶元涉嫌誹謗,臺北地檢署認爲罪嫌不足,今將葉不起訴。

基金會副執行長張敏宜去年8月到北檢提告。她表示,把公益演出和標案收入混爲一談,並不公平,「我們背後沒有財團支撐,是民間單位,必須要有收入才能營運,但13年來每一筆捐款,全都公佈在網站上,錢怎麼使用都很清楚,希望可以查明清楚再發言。」

張並聲淚俱下表示:「我們不懂法律,但請不要抹黑和傷害13年來,所有志工捐款人孩子們的付出。」

她指出,紙風車從事319工程、368工程13年來,帳務都是經過會計師簽證的,所有資料在官網上,在內政部聯合勸募訪問網上都能查得到,不斷更新沒有停過。

紙風車文教基金會也發出公開聲明表示,針對葉慶元以紙風車劇團專業收入,攻擊基金會368兒童藝術下鄉工程演出項目,造成大衆團隊的誤解,已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據瞭解,檢方調查時,葉慶元辯稱,紙風車19年拿政府3.68億元,是政府採購網就可以查到的公開資訊,也是客觀事實;事實本身不構成誹謗。

檢方認爲,紙風車劇團及基金會確曾獲取政府多項標案,獲政府補助,且葉並未具體指稱那一件標案有問題,只是客觀評論,認爲罪嫌不足,今將葉不起訴。